“奴隶”这个词,古文中有,但我们今天说的奴隶,基本上是套用了西方的概念。所以需要了解西方文化传统是怎样理解奴隶的。最具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是亚里士多德的论述和罗马法的界定。
亚里士多德特别看重奴隶的作用,他在《政治学》第一卷中,讨论一个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就讲主人和奴隶的关系、丈夫和妻子的关系、父亲和儿子的关系,这是希腊人的“三纲”。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奴隶的工具属性,在他看来,奴隶的属性和异族的属性,是高度重合的。
和古代中国人一样,希腊人也认为他们生活的地方是世界的中心。亚里士多德认为:欧洲人精力比较旺盛,但是欧洲人比较愚蠢;亚洲人头脑比较聪明,但亚洲人比较贱。只有希腊处于亚欧之间,既精力旺盛,又头脑聪明;既不蠢,也不贱,真是最优秀的种群。所以,只要能形成一个政体,它就具有统治一切民族的能力。亚里士多德认为,希腊人天然应该统治世界。而野蛮人应该由希腊人为之治理。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总结,野蛮民族天然都是奴隶。而我们知道,在希腊人眼里,希腊人之外的所有民族,都是野蛮人。
也就是说,古希腊人的梦想,是希腊人以外的民族,都是奴隶。这实际上做不到。但一个异族人如果落到希腊人手里,他被当作奴隶,在希腊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这一观点的另一侧则是,希腊人把希腊人当奴隶是不道德的,但这种现象却是大量存在,希腊人总归要“装”一下,有这么一条法律,一个婴儿如果“暴露”过,那就不算希腊人了。比如有人捡了一个弃婴,那就可以把他当作奴隶,哪怕知道他的爹妈是希腊人,也不妨事,因为他已经“暴露”过了。
在希腊人的观点里,第一、奴隶不算人,是工具;第二、他理论上是异族,哪怕这个奴隶不是异族,也假装他是。
再看罗马法的界定
罗马法对奴隶的界定更清楚,强调:奴隶是物,是主人的财产;奴隶没有生产资料,没有独立经济,而他本身反而是别人的财产,是别人生产资料的一部分。用古罗马学者瓦罗的话说,工具分三种:农具是哑巴工具;牲口是会发声的工具;而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这和古希腊人的观念,是一脉相承的。
另外,理论上罗马人也不能把罗马人当奴隶的。所以他经常要演戏。两个罗马人一个欠了另一个很多钱,前者要卖身为奴抵债,后者也同意,但是要装一下。罗马城还很小的时候,在台伯河以东。后者要把前者假装卖到台伯河以西,前者在那里变成奴隶,然后后者再把前者买过来。这样,后者等于在台伯河对岸买了个奴隶,不算是把罗马人当奴隶了。
罗马的奴隶制规模比希腊大得多。罗马首先是获得了大量战俘,把战俘变成了奴隶。另外,战争导致大量流民,这些人落到奴隶贩子手中,后来地中海的奴隶贸易,达到了惊人的规模。但不管怎么说,对罗马人来说,绝大多数奴隶,确实是异族。
奴隶是工具,奴隶是异族,这是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的两个基本特征。拿这个标准去衡量中世纪的阿拉伯的奴隶和美国南方的黑人奴隶,也大差不差。
有两点值得注意:奴隶的生活质量,按照当时社会的一般水平来衡量,未必很差,有很多研究表明,美国南方种植园的黑奴生活质量比美国北方的无产阶级还要好一些。
古希腊和古罗马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
考古发现过雅典类似工资单的东西,发现奴隶和自由人是同工同酬的;还有一些今天看来挺体面的职业,如警察等,雅典人当时是交给奴隶做的。古罗马的奴隶,不同阶段差别很大,罗马快速扩张的时候,战俘多,奴隶也多,待遇差,被压迫得很惨,但一旦扩张放缓,奴隶的待遇也相对改善了。说到底还是经济规律里的供求关系在起作用。
第二、奴隶制作为一种生产模式,效率未必低,尤其是在古代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奴隶制还可能有优势。因为奴隶主可能有很好的商业眼光和头脑,而奴隶比自由民更容易做到有组织的分工合作。
古代中国的情况
商代、周代当然是有奴隶的,男性奴隶叫“臣”,女性奴隶叫“妾”,这两个字后来都升值了,臣变成了官员,妾变成了小老婆。这个词意的演变,也反映了古代大人物身边的奴隶,地位提升的空间很大。但有奴隶和存在发达的奴隶制,是两回事。
商代的奴隶制肯定是不发达的。商代大规模的人殉、人祭,不是奴隶制发达的标志,恰恰是不发达的标志。奴隶制下,奴隶是生产工具,把奴隶杀掉,不就是把工具毁掉了吗?商代跟古罗马一样,可以获得大量战俘,但是商代的主流,没有把战俘变为奴隶用于生产。
到了西周,奴隶制仍然不发达。周灭商之后,采用的恩威并举的手段,一方面固然把很多商族人迁走,不让他们留在原地,另一方面没有也把他们原来的社会关系打散。所以史书上有“殷民七族”“怀姓九宗”之类的概念,就是这些人仍然保存着自己原来的宗族关系。这跟西方的奴隶制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西方的奴隶是会被斩断所有的社会关系的。西周有所谓“国野制”,生活在城里的是国人,生活在乡下的是野人,野人地位低一些,但仍然有自己的宗族关系,不是奴隶。
实际上当时的文字中,“奴”是罪人的意思,罪人罚做苦工,和今天说的奴隶性质相近;“隶”的含义则复杂得多,官府里办事的各级公务人员,都可以叫“隶”,其中很大一部分并不是今天说的奴隶。
也就是说,商代和周代,奴隶是有的,但是规模都不大。
不过也不是古代中国奴隶一直都不多,实际上秦汉之后,奴隶数量反而在快速增长。
战国时代,战争规模更大更惨烈,战俘也更多,但战国时代并不像商代那样把杀俘当成理所当然,长平之战坑杀赵国四十万战俘只是特例。实际上杀俘不详的观念在战国时代已经渐渐形成了。更多的情况下还是要掠夺人口。这个时代已经充分意识到了人作为劳动力的价值,有些领域,分工也比较精密了,秦朝的军工生产流水线,就非常适合用奴隶来从事生产。
不过,当时战俘奴隶的数量,古代中国远远比罗马少,但商鞅变法之后,创造了一个跟古希腊-罗马完全不同的奴隶来源,秦国不需要对外扩张抓异族人做奴隶,只要法律设计的足够严苛,让足够多的人犯罪,就会有足够多的奴隶。考古发现的大量秦简,其中有很多因为犯罪把人变成奴隶的法律条款。也就是说,商鞅变法不是终结了奴隶制,而是大大发展了奴隶制。汉承秦制,所以西汉的奴隶制仍然很发达。
古代民众不堪重负之后,要逃避沦为官府奴隶的命运,有一个办法就是做那些“豪强”的奴隶。后者相对而言比前者的处境要好一些。因为作为私人财产,被糟蹋得太凶主人也会肉痛。当然古代并不常用奴隶这个词,而是家奴、奴婢等等,所以古代民间的奴隶制,也发展起来了。
小结一下:第一、和很多人的印象不同,秦汉的奴隶制其实比商周要发达;第二、古代中国的奴隶制和西方的奴隶制非常不一样,西方的奴隶制主要是靠发动战争把异族人变成奴隶;古代中国的奴隶制下,奴隶主要来自本族的罪犯。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
One reply on “国学答疑之二:古代西方和古代中国的奴隶制有什么不同?”
学了这部分西方奴隶史,方才理解为何把“人人生而平等”写进《独立宣言》的美国国父们,为何那么多人还蓄奴,是货真价实的奴隶主?原来不把奴隶当人是西方的文化传统啊。传统这玩意儿力量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