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狗死后,我爷爷终其一生,再没有养狗。 爷爷去世后,我们家先后养了几条狗,都是懒狗、癞皮狗、窃贼狗和少爷狗,用我母亲的话说,真是一狗不如一狗。
那年,我还在的一所农村中学教书,月工资56块“大洋”,连给儿子的奶粉都买不起,老婆借钱养了几十只鸡,起早贪黑地伺候着,指望它们快快长大生蛋。我放学回家也被老婆逼着轧豆饼,拌饲料。好不容易母鸡下蛋了,我老婆却发现母鸡越来越少,天天疑心被邻居偷了。有一个星期天我带儿子上街玩,忽然发现我大哥家的一条土狗从我家的排水沟爬出来,这条狗毛长体瘦,形象猥琐,目光下贱,我历来没有好感。见它爪子上还有斑斑血迹,我一下子起 了疑心,悄悄跟着它,发现它钻进了我们家房后的草垛。我翻开草垛一看,妈呀,满地的鸡毛鸡骨头,少说也有10几只鸡的残骸。我气得七窍生烟,那条窃贼狗早已逃之夭夭。
我问儿子,怎么办?三岁的儿子也学会了生气,撅着小嘴喊:爸爸打它,让它赔鸡! 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带着一条绳索把那条狗从大哥家捉来。但是,真要处死它,又非我这书生所能了。我把它交给了狗肉铺掌柜的外号“下令”的大哥,他的外号有个来历,大哥小时候学习不好,考试的时候总交白卷。有一次考试,老师问他为何不答题,他回答: “不会”,老师说,那你就写“不会”。这位仁兄费了半天劲, 把“不”字写成了“下”,“会”字写成“令”字,从此得了个 “下令”的雅号。
“下令”兄虽然学习不好,但是却别有异才,修车焊铁修理家用电器,乃至宰羊屠狗杀鸡煮鹅,农村的各种活计他样样拿得出手,是我村第一手艺人。我常听老人们感慨说,老天爷饿不死瞎眼的家雀,说的就是他这种异人。 我把狗交给“下令”屠宰,“下令”翻了我一眼,这可是你大哥的狗,你做得了你嫂子的主?我说,这条窃贼狗别人的鸡不偷, 专偷自己家里的,吃了我家10几只鸡啊,你说不该杀么?你只管宰了它,嫂子找我麻烦,我就让她赔鸡! “下令”说,那好!右手抓住那狗后脖颈凌空举起,那狗张开大嘴狂吠,“下令”左手舀了一瓢水灌下去,狗当场呛晕,又捡起一把铁锤,对着狗脑袋猛然一击,然后对着脖颈捅了一刀,一股狗血喷出,那匹窃贼狗当即毙命。“下令”哥干净利索让人眼花缭乱的全部杀狗过程不超过30秒,让我目瞪口呆。 中午在“下令”哥的狗肉铺里,我弄了一瓶酒,几个菜,把大哥请来,“下令”端上热气腾腾的一盆狗肉,和大哥交杯换盏,大快朵颐,哪里还管是谁的狗呢。
晚上在小学教书的我的大嫂回家,找不到狗,得知被我和大哥宰了吃肉,气得拿着扫帚跟我拼命。大哥却没事人一般,好像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跟女人讲不了道理,我只好抱头鼠窜。
许多年以后,我开始遇到麻烦,那就是我对处死大哥的那条狗 开始良心不安。我常常不由自主地会想起那条狗,想起它被我牵着走向狗肉铺的那种可怜、卑贱的眼神。它知道自己做了坏事,但是,它显然没有想到会受到死刑的处罚。如果知道会死,它可能不会选择偷自家的鸡,它如果偷了邻居的鸡,最重的处罚不过被打断狗腿,不至于丢掉性命啊。它虽然吃了我家10只鸡,但是罪不至死, 因为按照我老家父辈的观点,狗是通人性的比较高级的动物,而鸡们就是生蛋或者被杀了吃的愚蠢的动物,除了极端残忍的职业屠狗辈如“下令”之流,我们这里的百姓没有杀狗的风俗。 可是我居然杀了它,就为了它偷了我家的几只只会生蛋的愚蠢的鸡!我杀死它的“合法性”在哪里呢?
根据圣经的观点,眼睛会说话的狗和人一样,也是上帝的创造物,它的生命权也是上帝赋予的,如果说人没有权力剥夺同类的生命,人也同样没有权力剥夺狗的生命,哪怕它做了非常可恶的事。我之所以可以杀死它,能够剥夺它的生命权,是因为我掌握了比它更强大的暴力,就像它掌握了比鸡更强大的暴力一样。但是,如果 这可以构成合法性的理由,那么,人跟弱肉强食的鸡狗们的区别又在哪里呢?这可是对人类文明的一个讽刺。
除了杀了这只狗,我还在17岁那年亲手打死过一只野猫(野狸 子)。 那年我们家刚盖了八间新房,新房在村外,没有围墙,我和弟 弟晚上在新房里睡觉看护家具。那是个初冬的晚上,我到外村看露天电影深夜才回家,一推门,手臂被一个什么东西挠了一把。我以为遇到了小偷,用后背把房门顶死,房间没有电灯,我就虚张声势地喊:出来吧,我已经看见你了! 那“小偷”没理我,“嗖”窜到里间去了。 我的眼睛慢慢适应了房间的环境,看清是一只不小的动物。赶紧叫醒弟弟,点起蜡烛。我弟弟手拿着蜡烛守在门口,我那时胆子奇大,拿了一把扫帚柄追着那只比狗小一点的动物打。那家伙非常敏捷,一跳好高,从后窗跳到前窗,试图突围,每次都从玻璃窗上摔下来。我上去几棍,那家伙又逃走,最后钻进了敞开口的烟灶。 我一看乐了,点了一把柴进行火攻,不一会那家伙在滚滚浓烟中摇摇晃晃逃出来,被我一砖拍死。我提起这个家伙掂了掂,差不多有十斤重。 我弟弟见识了刚才它的骁勇,心有余悸地说,你还是把它绑起来吧,万一我们睡了,它醒来跑到床上每人挠我们两下就惨了。我弟弟当时十三四岁,已经颇有见识。我觉得有理,就把那家伙绑在写字台的腿上,还用好几条凳子压着它,然后才放心睡下。第二天 早晨一看,早僵硬了。
我和弟弟抱着野猫回家,母亲认为我们打死了谁家的猫,一顿 臭骂把我们哥俩赶出来。我俩只好到邻居三叔家去检验,三叔是村里有名的猎户。三叔说,这是野狸子,可能冬天野外没有东西吃了,进你们家找食来了。我们就再把野狸子抱回家,这时父亲上坡回来,剥皮收拾,发现这只肥胖的野狸子居然怀了胎。 我母亲用食指点着我的头骂:作孽啊,作孽!
父亲用萝卜炖野狸子给全家改善生活。我们全家有两个人不吃,一个是母亲,另一个是我大嫂。母亲是悲悯,我大嫂却是因为当时正跟大哥怄气。
2005年于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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