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律师接待室,成达在跟一个中年妇女谈话,茜雪在做记录。
中年妇女看上去很憔悴,但头脑清楚,条理清晰。
中年妇女说:我叫万年红,我弟弟叫万年泉,我是慕名而来的,招城看守所的林所长给我介绍了您,他说只有您才能救我弟弟的命。
茜雪很惊讶:警察怎么会给律师介绍案件?还是异地委托?
成达不动声色地问:林所长是怎么介绍我的?
万年红:林所长说,我弟弟的案子,得有个敢仗义执言的律师才有救,他还说招城没有这样的律师,东莱也不多。要找就得去外地,还说有一个泰海的律师,最近从看守所捞出一个人去。那个被捞出去的人如果没有这个律师,十有八九就判了,所以说这个律师了不起,他说的就是您。
成达沉吟了一番,道:您让我考虑一下,下午给你电话。现在我们这里的规定,异地委托和案情重大的涉黑案件,需要集体讨论,还要向律师协会备案。
万年红有些着急:成律师,求您无论如何救救我弟弟,他真得是太冤枉了!对方太有势力了。本来一审在招城市,最多不过十五年,可人家一运作,生生把一审提到了东莱市中级法院。我听林所长说,变成最低无期了,而且罪名也改成了故意杀人罪,弄不好要判死刑!
茜雪停下笔,不解地:对方不是个黑社会吗?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背景?
万年红一脸愁苦:我也不清楚。只是社会上议论纷纷,那个被我弟弟打死的人有个姨夫是市的大官。
成达站起来:您在宾馆里等我电话吧。
万年红千恩万谢走了。
茜雪送万年红出律师所,回来见成达还在沉思。
茜雪忧虑地问:看守所给您介绍案子,会不会是个陷阱?毕竟你刚把一个律师从那里捞出来,人家肯定不爽啊。
成达:林丹给你取外号叫“笨笨”,可我看你根本不笨嘛。
茜雪:林丹姐说我定位不清,意向不明,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傻里吧唧的,所以是笨笨。
成达:名字取的有趣,令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没想到林丹还有给人取名的天才。
茜雪卖弄道:《说文解字》里说,名,自名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道德经》也说: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名字是连接人和世界的渠道,我们的祖先发明语言文字的过程,就是对万事万物命名的过程。
有人说,名字是召唤世界的咒语,你抓住了它的特征,就可以与它建立连接。名字是主观的,因此它有情感温度,有文化偏见。比如说,我昵称笨笨,给人一种傻里吧唧、胸大无脑、又懵萌可爱的印象,一下子就会降低您的防御心理,拉近了跟人连接的距离。你叫我“笨笨”,不是叫我的本名,是不是感觉咱们关系亲近了很多呀?
成达:你小嘴巴巴地说了这么多,不像是你自己的原创,从哪里拷贝的?
茜雪莞尔一笑:这可不能告诉你,这是我的秘密武器!
说完,美滋滋地抱着卷宗走了。
二
当晚,律师楼会议室。
曲主任主持律师案件讨论会。
刘律师、邢律师、焦律师等大部分律师都在座。
成达在汇报案件,茜雪做记录。
成达说:嫌犯叫万年泉,他的姐姐叫万年红。
刘律师:这两个名字都非常有特色,像某部红色经典电影的韵味,让人一听就难忘。
成达继续说:万年红在国有企业工作,人显得冷静、理性,不像其他委托人那样慌乱紧张,不知所措。她说,这个案子有很深的背景,被打死的虽然是个黑道无赖,但在东莱公安有很强的势力,万年泉本来是要留在招城区法院审判的,但是他们运作了法院,三次退案,非要起诉到中级法院审理不可。
刘律师:这样看来,水肯定很深了,这案子难办得很呢。
成达:我感到问题严重,因为根据法律,在招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子,被告人最高判十五年。但到中院做一审,起刑点就是无期徒刑,搞不好就杀头。情况为何会糟糕到这种程度呢?
万年红说,万年泉跟当地的一个女子谈恋爱,但是这个女子又跟自己的姐夫私通,她的姐夫偏偏又是个黑道无赖,这样麻烦就来了。
时间回到三个月前的一个深夜,招城区一家小酒馆,只剩下寥寥数人,黑头和几个马仔在一起喝酒,已经喝得东倒西歪。小酒馆的老板娘过来劝他们结束,显得很不耐烦:各位,都快一点了,喝得不少了,该回家了。
黑头醉眼朦胧:喝了多少?
老板娘:2瓶白酒,一箱子啤酒。还喝吗?
两个马仔道:大哥,喝得不少了,人家老板娘要关门,咱们回吧。
黑头舌头僵硬地:老板娘,把账记上,下次一块结。
老板娘嘟囔:都欠好几千了,还下次结,再这样赊欠,酒馆就黄了。
马仔兔子拍出100块钱来:老板娘,今儿先给100,黑哥喝了这么多,我们俩还得送他去泡个澡,账回头再跟你结。
老板娘知道这帮无赖惹不起,脸上堆笑道:行,行!
两个马仔架着黑头出了小酒馆。
黑头满口醉话:我要去找我小姨子,我小姨子水灵,哈哈。
马仔大牛:黑哥,你小姨是不是叫水仙?
黑头淫笑着:怎么了?你也跟她有一腿?
大牛:我哪敢呢。不过我知道她有个相好的,是个外地人,修车的,叫万年泉。好像就住在这附近。对了,就在前面沿河小区19号楼。前些天我还帮他送过家具。
黑头瞪着怪眼:你确定他跟水仙耍朋友?
大牛:没错,他们租的房子,一起住。搬家的那天你小姨子也在。当时我还想呢,黑哥的小姨怎么会跟一个外地臭修车的。
黑头:妈的,敢泡老子的女人!兔子,大牛,你俩带路,老黑今晚去捉奸!
三个人来到小区19号楼下。大牛对门卫说要找亲戚。门卫一见是三个醉醺醺的无赖,知道不好惹,只能让他们进门。
大牛:黑哥,那小子住在21楼2103号,你坐电梯上去吧。你小姨子认识我,我上去不方便。
兔子:对,对,黑哥。你处理家事,我们俩都是外人,上去不方便。我们在楼下外面守着,有事你招呼一声。
黑头点着他俩的鼻子骂:兔子、大牛,一对怂货。老子一个人上去,用不着你们助威。等会儿我把那个泡我小姨子的家伙打爬了,你们上来扔到河里去!
黑头打开电梯门,按了21楼,电梯门关上。
兔子抱怨大牛:你小子真多嘴,得了,今晚非闹出什么事来不可。
大牛有些紧张:咱们开溜吧。
兔子:他如果被人家打了,明天又得赖咱们不够哥们。还是等着吧。但愿别出什么事。
电梯运行到21楼,开门,黑头出来。四下张望了一下,找到2103房间,上前砸门。
万年泉睡得朦朦胧胧,被砸门声惊醒:谁呀,这么晚了敲啥门?
黑头把门敲得山响:快开门,警察,查房!
万年泉推了一下睡在身边的女友小翠:警察怎么会来查出租屋?你先躲一下,毕竟咱们没领证,别被当成卖淫嫖娼。
小翠嘟囔着穿着睡衣衣进了卫生间。
万年泉披一件睡衣,稍微收拾了一下,过来开门。
开门见到满身酒气的黑头,万年泉愣了:你谁呀,半夜三更的,敲啥门?
黑头一头闯进,直接去了卧室,没人,又挨个房间乱找一起。最后去卫生间,但卫生间的门被从里面反锁了。
万年泉跟在后面:哎哎哎,你干啥呀,一进屋就乱搜,你是警察吗?
黑头回头一拳打中万年泉的鼻子,把他打了个趔趄。
黑头大骂道:你他妈的好大的狗胆子,敢抢老子的女人!把小翠给我交出来!
万年泉被一拳打懵了,抹了一下鼻子,一手的血:你谁呀,怎么进屋就打人?
黑头从床下踢出一双女鞋来:小翠果然在你屋里,还想抵赖?
万年泉:在我屋里咋啦?我们正当谈恋爱,管你什么事?
黑头横眉立眼:她是我的女人!你他妈的竟然睡我的女人,老子杀了你!
黑头上前掐着万年泉的脖子,万年泉已经有所准备,他一个大背将黑头摔倒在床上,两人厮打在一起。
小翠从卫生间里冲出来,上前拼命将两人拉开。
小翠喊道:姐夫,你又喝醉了来胡闹!快滚!
万年泉惊愕地问小翠:他是你姐夫?
黑头躺在地上仰着头,瞪着怪眼:小婊子,你吃里扒外?什么是不勾搭上了这个瘪三?
小翠:我自由恋爱我愿意,你管不着,你滚,滚滚!
黑头爬起来,嘿嘿狞笑着:你个小婊子十六岁就跟老子睡,你胎都打了好几次了,你还自由恋爱?你和你姐都是老子的,一辈子都是老子的女人!你想自由?下辈子也休想!
小翠大哭:你这个老流氓、强奸犯!
万年泉问小翠:到底咋回事嘛?他真是你姐夫?
小翠哭诉道:他是招城的一个流氓头子,霸占了我姐,我姐生孩子的时候我去帮忙做家务,他又强奸了我,这些年来一直霸占我们姐妹,不许恋爱,不许结婚!
黑头抓起一只台灯砸过来,万年泉躲过台灯,一拳击中他的下巴。黑头仰头倒下,头正好碰在墙沿上,头一歪,躺在地上。
万年泉上前一看,已经没有了气息。
万年泉傻了:死了?
看了看自己的拳头:我居然能一拳打死他?
小翠吓呆了,尖声大叫,万年泉捂住她的嘴,“别喊,我们想法子把他弄走!”
黑头身上的电话响了,万年泉接了电话。
兔子:黑哥,你咋还没下来?出什么事了吗?
万年泉:你们是谁?有人受伤了,快上来救人!
过一会儿,两个马仔从电梯里出来,一见黑头躺在地上。
兔子就说:我就知道非出事不可!
万年泉道:你们是他的朋友吗?他喝多了,可能碰了一下,晕了,帮我送他上医院吧。
小翠正在给医院打电话:120吗?
警车、救护车呼啸而至,医生护士救护黑头,拉着去了医院。
万年泉、小翠被警察带走问话。
警察在勘察现场,一个带队的嘟囔道:看来今晚又不能睡了。
三
律师楼会议室。
案情讨论会继续进行。
成达:如果这个案子万年红所述属实,案子应定过失致人死亡,鉴于被告人存在正当防卫的因素,三年以下甚至免于刑事处罚都有可能。可我们知道,基层处理案件法律从来不是唯一的标准,通常还要考虑被害人上访、社会影响等许多非法律的因素,如果再考虑人情、关系,权力等因素介入,案子的处理结果距离公正就差之千里万里了,这正是我们忧虑、担心的。
茜雪转动着手里的笔,说:我有一些疑惑,招城看守所的所长怎么会推荐成达接受这个案件呢?
成达: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万年红说,她弟弟在招远看守所关押了半年多了,家里不免要找些关系托人照顾,林所长就是这样认识的。林所长对她说,这个案子水太深了,本地律师根本就是摆设,不如请外地的律师。我又刚刚在那里做成一个案子,据说他调看了我留在看守所的手续(上面有律师所的地址名称和我的电话),就向万年红推荐了我。
刘兴邦律师:万年红的解释合情合理,我们不能再疑惑,我觉得可以接案,就让成达律师作为辩护人,不过要配几个得力的助手才好。林丹刚走了,茜雪算一个,让谁顶上?
焦律师:不是刚招几个助理吗?那个大明是东莱人,让他也跟着历练一下。
成达拍板那就让他们跟,我明天就去看守所会见。
四
招城看守所。
成达和茜雪向看守所管教递交了会见手续。
一个老警察走过来,问成达:成律师吧,你们什么时候接受的委托?
成达:星期四,也就是昨天。
老警察:我姓林,是这里的所长。我对你有所耳闻。
成达跟林所长握手:谢谢,幸会。不过我好像是第一次见到您。
林所长:你们去会见吧,有什么问题跟我说。我在隔壁,你按铃即可。
成达:好的。谢谢所长的安排。
成达和茜雪坐在会见室里。
成达问茜雪:不是说大明跟着来吗?怎么不见人?
茜雪:他说最近海大要考试,这个案子就不参加了。
成达略有所思。
万年泉被带进来。
万年泉脸色苍白,胡子拉碴,双目无神。
万年泉:你们是我姐委托的律师?
成达:对。我叫成达,这位是我的助理王茜雪律师。
万年泉沮丧地:你怎么才来?庭都开完了你来干啥?
成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讶地问:什么?已经开完庭了?你再说一遍,什么时候开的庭?”
万年泉:昨天下午呀。
成达:昨天上午你姐姐才委托我们,我们今天就来了。你说已经开过庭了,在哪里开的?
万年泉一副垂死模样:就在这里,看守所!
万年泉是林所长亲自带过来,成达把眼光投向林所长,林所长点点头,证实。
林所长:确实开过庭了,检察官也来了,就在审讯室里开的。
成达惊讶极了:没有律师,没有公布开庭时间,没有被告人家属旁听,就在看守所开庭?
林所长:确实有些不象话,我多年没有见过这种情况了。
成达如五雷轰顶,即使发挥想象力,也不敢相信某些人居然敢如此亵渎法律!
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成达要求万年泉:请你把把开庭的详细过程描述一下。茜雪,做好记录!
万年泉:就是法官带着一个书记员和一个检察官三个人,他们像平时提审一样,问了我一些问题,书记员做记录,最后让我签字的时候,我看到他写的是开庭笔录,当时我觉得诧异,就问,这就算开庭了么?法官说,到东莱去开庭太麻烦,这就算开庭了。
成达:检察官出示证据了么?让你自己辩护了么?
万年泉:没有,法官读了几段鉴定报告之类的东西,我也听不太明白,好像就是说那人是当场死于我的打击之类。然后问我有什么意见。我就说,他掐我脖子,用台灯砸我,我才反击的。
成达:还问你什么了?
万年泉:好像就这么几句,对了,法官还问我是不是会功夫?我说会呀。他说你的手是不是很有力量?我说对啊。他就给我解开手铐,让我对着墙壁打了两拳。我就打给他们看。
万年泉脑海里闪过自己用拳头击打墙壁的情景,法官、检察官满意地点头。他自己也对自己有功夫很得意。
成达的心顿时冰凉,完了,这个傻帽!他的小命都将不保还在自鸣得意!因为法官这样做只有一个解释,就是要锻造他用功夫杀害被害人的事实,可叹的是,这样的用心万年泉这样低智商的人如何想得到?
成达如实相告:法官很可能要判你死刑,一旦下判,你要立即表示上诉,让他们写好笔录,你签字。因为上诉期很短,所以你现在就必须给我签好准备二审上诉的委托书。
成达的话把万年泉吓得脸色惨白:他们真要枪毙我?那人不是我打死的,是自己碰死的啊。
林所长:你在这里喊破天也没有用,还是听律师的,早作准备,上诉到省里打官司吧。
成达交给林所长一张名片:林所长,我估计法院很快就能送判决书过来,您得到消息一定要给我打电话啊,我将立即赶过来签上诉状,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林所长点头答应:你放心,我会把判决书给你传真过去!”
成达感动地连连给这个正直的老公安鞠躬。
两个人离开看守所,驱车上了高速公路。
茜雪开车。成达心事重重,面色凝重。
茜雪说:那个林所长还真是个有正义感的好人啊,我们原来还那么疑惑人家。
成达:以前我们都相信一句话,坏的体制让好人变坏,好的体制让坏人变好,其实这句话是有片面性的,任何体制下,好人和坏人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那么界限分明。就像京剧里的脸谱,红脸就是忠臣,白脸就是奸佞,这都是直线思维。你刚才说到正义这个词,你知道正义从哪里来吗?正义就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康德说过,最可敬畏者,只有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康德所言的道德律令,就是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正义感。
茜雪点头,若有所思。
五
律师所的汽车重新奔驰在高速公路上。
成达对茜雪说:“我们去东莱,茜雪,你定两个房间。我们在东莱准备二审辩护词和上诉状。成达知道,这种案子,二审法院通常不会开庭,只是卷面审理,如果我们不能在第一时间把案情吃透,拿出有分量的辩护意见来,这条人命能否救下来还真是个未知数。
当晚,他们入住东莱市的一家三星级酒店,成达立即投入工作,因为他知道:这份辩护意见书是十分难写的。因为已经没有机会看卷,不掌握卷宗证据,不看庭审笔录,没有跟法官、公诉人接触,关在酒店撰写二审辩护词,无异于盲人摸象,闭门造车。
但是成达也存在有利因素,所有的条件欠缺都是一审法官违法造成的。从法理上说,没有经过公开审理,没有依法质证,没有律师辩护,一审判决结果要被维持原判是不太可能的。尤其是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死刑犯必须有律师出庭辩护,就算别的东西他们可以伪造出来,总不能凭空编造出一个“律师”来吧。加上我已经把这个案子捅到了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以及省人大、政法委,他们原来想以快打慢,迅雷不及掩耳干掉万年泉的图谋已经破产,这个案子最大的可能是,以程序违法为由,发回重审。
成达洗过热水澡,穿上睡衣,靠着套间的沙发上遐想。
在高度紧张之余,他有个习惯,就是闭目养神,清空思维,然后进行重新编码、罗织,形成比较清晰、明晓的思路。
这时,房间的门被轻轻敲响。
成达:进来。
茜雪走进来。她带来了一瓶红酒和两只高脚酒杯。
成达:我还以为是服务员呢,哪来的红酒?
茜雪:我就是服务员,给大律师服务。这是当地的山野葡萄酒。这是三星级酒店,估计不会是假的。
成达品了品酒,连连夸奖。
成达:嗯。味道还算纯正,喝这种干红,最好加点冰,然后有点小菜就更美了。
茜雪变戏法似的从冰箱中拿出一包豆腐干,一包海带丝和一罐冰块。麻利地摆在茶几上。
茜雪:刚才大明来电话,他已经到家了,他说周一过来接咱们。
成达喝了一口酒:没必要,咱们坐大巴回去。
两人喝着酒,成达对茜雪道:不考虑其他因素,桌子上摆着可口可乐和干红两种饮料,你喝什么?
茜雪:干红!
成达:为什么?
茜雪调皮地:跟你这个师傅学呀。
成达:喝酒你也学呀?
茜雪眼睛亮亮地:对,什么都学!直到学成一个大律师!
茜雪喝了一点,道:野葡萄干红有点酸酸、涩涩的感觉。
成达:拍马屁可不是跟我学的吧?
茜雪撅起嘴:你讨厌!不跟你喝了,走了,回去睡觉!
茜雪假装生气,起身要走。
成达挺喜欢她这副娇嗔的样子,故意逗她:走吧,别把脑袋睡扁了。
茜雪又回来坐下:真赶我走呀,我给你服务半天,就落这么个下场?我偏不走!
茜雪又喝了一杯干红,想想还觉得亏,又倒满喝了一杯。
两杯酒下去,她的脸色绯红,艳若桃花。
成达:我们上诉成功的话,这个案子会有二审,你说,二审主审万年泉的法官是男的还是女的?”
茜雪:什么意思?
成达:没意思,猜一猜么。
茜雪很干脆:女的!
成达:为什么是女的?
茜雪:感觉!
成达:会是什么结果?
茜雪:发回重审!
成达:最终结果呢?
茜雪:“无罪释放!”
成达:“胡扯!”
成达被她一本正经的神态惹笑了。
茜雪:那你说呢?
成达:我也认为是女法官。
茜雪:为什么?
成达一审是男的,二审不该换换么?按照概率也是百分之七十五啊。
茜雪:那你认为会怎么判?
成达:应该发回重审,然后折腾几次,最终结果很难预料,因为我们不掌握案件证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都是万家姐弟的一面之词。
茜雪:那你认为事实有可能是什么样子的?
成达站起来,边喝酒,边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成达:你说到事实,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区别是那种事实。作为案件事实有三种,其一是生活事实,就是案件发生的客观事实;其二是证据事实,即能够为证据证明了案件事实;其三是法律事实,就是经过合法程序为证据证明并被法庭认定的案件事实。这三种事实很可能是不一致的,而法官只依据第三种也就是法律事实做出判决。
茜雪眼睛随着成达转来转去。她并没有完全理解这里面的逻辑。
茜雪:那么法律事实不符合客观发生的事实怎么办?那岂不要判错案?
成达停下脚步:实际上,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但是由于有程序和证据规则的严格掌控,不太可能出现案件事实是张三没有杀人,而法律事实却是张三杀了人这种情况,不过相反的情况倒是很多。因为事情毕竟已经发生过了,没有人有本事将案件事实完全复原,甚至尽可能的靠近案件事实都难做到。
举个例子说,张三杀了人,但是他不承认,而且作案工具也被处理掉了,认定张三杀人的证据链条就断裂了。根据证据法规,按照程序推演,这个人只能认定杀人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张三明明杀了人,但是最终却是按照他没有杀人来处理。这个案件虽然没有实现,但我们不能说是错案。
茜雪惊讶地:放纵了杀人犯还不是错案呀?
成达肯定地回答:对。这是一种无奈,因为人的认识能力毕竟有限,不可能像上帝一样洞悉所有真相。法官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的逼近案件事实。如果做不到,那么,如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茜雪: 什么意思啊?
成达重新坐下:这是《尚书》上的一句话:‘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意思是, ‘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这是中国古代儒家的刑罚原则。 西方法治国家更是强调程序正义原则,不是有这样一句话么?‘法官应当知法,国王不能为非’。你应该明白什么意思吧?”
茜雪:考我呀?
成达:算是吧。
茜雪:好,我来答答看。法官应当知法,这句话当然是说法官应当通晓法律,‘国王不能为非’是说,国王不能干坏事?
成达鼓掌:解得还可以。不过‘国王不能为非’不能从字面上来理解,而是说(国王)国家不可以枉法危害公民(臣民)。用一句更通俗的话就是:宁可错放一千,不可枉判一个。”
茜雪不解:这种做法是否也太过分了呀?错放了罪犯同样也危害社会呀。
成达:从技术角度讲,错放罪犯是由于法律制度的疏漏和人的认知能力的局限,导致个案正义不得实现。但是错判罪犯则是国家运用强力直接侵害公民利益,这两者显然不是一个性质的问题。而且,错放罪犯,往往还有机会纠正,而错判罪犯,尤其是死刑判决,后果往往不可挽回。不是有句话么?人头不是韭菜,割了不能复生。所以国家行使司法权力做判决,一定得慎之又慎啊。
茜雪叹道:好深刻呀。
成达:这也还是功利层面的道理。如果从神学的角度讲,法院错放是人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智慧有欠,是一种谦卑,而枉法定罪,则是愚蠢的人狂妄地以上帝自居,妄行上帝终审之权,是一种对神的亵渎。
茜雪:这我可听不懂了。
茜雪再给成达倒了一杯,发现一瓶酒都给喝光了。
六
深夜,成达在伏案写作,桌子上各种草稿纸扔了雪片似的。
成达仔细推敲、精心排演、斟字酌句、一咏三叹。
电子钟的时针指向晚十点。
成达扔下笔:”终于完成了!”
茜雪端茶过来。
成达满足地而又自信地说:看过卷宗之后,这份东西再加以完善就可以变成二审辩护词。现在的问题是,已经是深夜了,这个时间已经没有条件复印出来,我们明天早晨就要去递交上诉材料,所以只有靠你手抄了。
茜雪很干脆:没问题,你放心,我就是一夜不睡也把它抄出来!
成达:明天还要去找法官交涉,所以必须休息一下。我先睡了。
茜雪点点头,开始伏案工作。
七
早晨。
太阳升起来了。刚刚苏醒的城市被染上了一层红色的霞光。一个美好的早晨。
成达早晨醒来,茜雪已经把档整整齐齐抄好放在桌子上了,看着那十几页娟秀的稿件,成达断定她一夜没睡。成达没去打扰她,一个人整理了一下,早餐也没吃,留了张字条就去了法院。
在法院门口,成达把上诉状和意见书复印了数份,然后登记去见一审承办法官姜文平。
进入法院大楼,沿着办公走廊,成达找到主办法官办公室。
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法官,他正夹着卷宗正要出门。成达敲门进来:我来交万年泉的上诉状。
法官姜文平看着成达递交过来的上诉状和意见书,惊愕之情溢于言表。
法官周五去送达了判决书,周一成达就送来了上诉状和法律意见书,中间还有两个休息日,法官精心选择的送达计谋被轻松化解,居然没有成为剥夺上诉人权利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法官姜文平从震惊中平静下来之后,不无酸意地看着成达。
姜文平:你其实今天送不来上诉状,这个案子也要进入二审的,因为被告人周五就口头表示上诉了。”
成达:口头上诉和书面上诉还是大不一样的。
姜文平法官的脸变得铁青,甚至有些狰狞。他只收了上诉状,不收法律意见书。
姜文平:法律意见书是给二审的东西,我不能收。
成达:我可以看一下卷宗吗?
姜文平:一审已经结束了。到省高院看去吧!
法官的态度让成达更加担忧他们还会玩新的猫腻。他们既然连庭都敢不开,难道就不会扣留上诉状么?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既可以通过一审法院,也可以直接上诉到二审法院。
成达乘坐出租车到达邮局,给省高级法院寄出上诉状。
一个月后。
成达在省高级法院立案庭查询。
法官看了成达的律师证和辩护委托书,说“这个案子的辩护人不是你,而是东莱一个负责法律援助事务的律师。“
成达拿出邮寄给高院上诉状包裹的收据,请高院进行核对。
立案的女法官找到了成达的上诉材料和法律手续。但她显然缺乏经验。
法官:这可咋办?两个律师,都有手续,我们咋确认谁的有效谁的无效?
成达:只有当事人没有请律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我是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所以我应该在先。
女法官:我怎么确认你的委托书上的签字是真的呢?”
成达:其一,我的辩护委托书是在看守所签的,有看守所会见手续佐证,我如果是假的,看守所这一关能过得了么?其二,律师辩护是要收费的,您听说过有不为了钱而假冒辩护人办案的律师么?
女法官被成达说笑了。
女法官:这到也是,你们律师不为了钱才不会干呢。
她又翻开卷宗查看那个法律援助律师的手续,发现只有指定函,没有当事人签字的委托书。
女法官给东莱中院打电话。
东莱那边在电话里说:律师的委托书下周就送来。
女法官冷冷地:不用了,人家找的律师都来了。真搞不懂你们,上诉人明明有律师,你们干嘛还指定?
成达办妥了手续,成达去见二审的主办法官。
法官办公室。一个女法官会见成达。
女法官个子高挑,穿着黑袍,皮肤白皙,看样子刚刚开庭结束,脸上还带着一种职业性的威严。
她让成达先看卷宗,约定第二天下午见面谈案件。她显然已经看过了成达的上诉状和法律意见书。
成达回到房间,听到隔壁有人在急切地争执,有个男子浑厚低沉的声音在说:“这是一条人命,你们别想了。”
成达吃了一惊,本能感觉到跟他的案子有关,又贴耳倾听。
那个声音又说:“何况案子是李梅做,她可是从法国回来的博士生,清高得很呢。”
成达倾耳再听,声音低沉下去。
门砰地一下关上,人好像走了。
法院招待所跟办公区相连,外面就是一个停车场,成达和茜雪吃完饭到外面散步,赫然发现东莱中院的车停在外面。
成达打电话给法院后勤处的周处长,周处长很快来到成达房间,看了老曲的信,眉头紧皱。
周处长:这件事很麻烦,东莱那边也来活动了。
成达:会怎么样呢?
周处长:一审没开庭就判死刑,维持原判是不太可能。你寄给各部门的信都转到法院了,案子捂不住。你还是先跟李梅谈谈再说吧。
周处长临走地时候,突然很严厉地告诫成达。
周处长:以后不得再搞给上级领导写信这种小把戏,这种干预司法的做法虽然有效,但是副作用也大。法官会对你产生很坏的印象,把你等同于那种没有本事专靠歪门邪道混饭吃的律师!”
暗淡的灯光下,成达羞惭的面孔。
在中国特色司法制度之下,律师不务正业,通过运作党政部门和新闻舆论给法院施加影响以求得公正判决是一个普遍现象,这实在是法治建设的一个悖论。
李梅法官约见成达。李梅说:我只有三十分钟,主要听你说。这个案子不开庭了,卷审。
成达:这个案子的主要问题是程序违法。
李梅显然心不在焉,停地看表,因为问题是明摆着的,无须成达饶舌。
成达只好把话题转到实体方面。
成达:案子定性错误,不是故意杀人,应该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按故意伤害定性比较适合。
李梅开始收拾卷宗,说:你的《法律意见书》我看了,主要观点都有清楚了。你看了卷宗之后有新的意见写个辩护词送过来,我们下周去提审,月底宣判。
成达算一下时间,还有半个月。
她的书记员把笔录给成达,成达看过签字。李梅法官跟成达告别。
李梅:你的水平不错,如果把精力都放在业务上,会有很好的发展。
成达听出她话里的讥刺。
半个月后。
成达接到了判决书,撤销原判,但是没有发回重审,而是判处无期徒刑。定性没改,仍然是故意杀人罪。
成达在看守所动员万年泉申诉:这个案子是过失致人死亡,不该判这怎么重的,申诉还能改!
李梅再次约见成达:这个案子问题是存在的,之所以没有发回重审,是担心来回折腾,不如干脆改判。
你要是申诉的话,那是你的权利。
成达再次动员万年泉:这个案子要继续申诉。
成达知道:虽然等于打赢了,但是这样的结果不是最理想的,也不是他想要的。经过多次申诉,省高院裁定:万年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最终改判15年有期徒刑。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