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泰海市区。深夜。
出租车在疾驶。成达在出租车后座,醉眼朦胧。
的士司机回头问:“去哪里?”
成达口齿不清地:“回,回家。”
司机苦笑,知道今天又碰上了酒鬼,耐着性子问:“大哥,您家住在哪里?”
成达睁开眼睛:“家?家在哪里?我得想想。”
司机摇头,哭笑不得:“得了,你家在哪里都不记得了?你得喝了多少啊。”
成达头脑稍稍清晰了一些,道:“你先沿着这条路向前开着,没准一会儿我就想起来了。”
出租车再开一段。司机焦虑地说:“大哥,这条路再往前就到海边了。您想起来没有?”
成达:“想起来了,芳华小区。”
出租车司机:“具体哪个路段还能想起来吗?这些年泰海建设了太多的小区。”
成达:“浮山后那边。”
出租车司机:“得了,先生。我看也靠不上您了,我还是问问公司吧。”
出租车在一个高档小区停下。依稀的灯光下,隐约闪烁着芳华小区四个字。
司机招呼喝得烂醉的成达:“大哥,到了。”
成达醉眼朦胧:“到了?多少钱?”
司机:“七十八。先生,你得少喝点呀。这么晚了,你夫人该着急了。”
成达递给他一张百元大钞:“谢谢。不用找了。”
成达跌跌撞撞下了车,司机不放心地下来,扶他进小区,被保安拦住。
司机:“这位大哥喝醉了。他就住在这里。我送他进去吧。”
保安:“不行,你不能进。”
成达推司机:“你回去吧,我能回家。”
保安看了成达的证件,打开伸缩大门让成达进了小区。
司机不太放心,但也只能开车离开。
成达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小区,在一丛冬青树墙边坐下。他的电话响了。手机屏幕显示来电:凌波。
成达:“喂,别打了,我到楼下了,歇一会儿就上去。”
凌波:“你在哪了?又喝了多少?你别动,我下去!”
成达醉眼朦胧地靠着一个忍冬树,又打起了呼噜。
凌波匆匆赶过来,把他拖起来:“你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天天不到半夜不回家,一身酒气一身烟味。”
凌波把成达扶进电梯,架着他进了房间,放到在沙发上。
凌波进洗手间放热水,然后出来帮成达把西服脱了,把他搀扶进浴室。
凌波道:“你洗个澡清醒一下,我有话对你说。”
成达睁不开眼睛:“有话明天说,我要睡觉!”
凌波有些生气了:“明天一早我还要送孩子去上学,你这幅尊荣让孩子看见什么影响?”
成达也觉得不合适,洗澡去了。
凌波去厨房煎了两个鸡蛋,热了一杯牛奶。
成达穿着浴衣,用毛巾擦干弄湿的头发,出了浴室。他已经完全清醒了。
看到凌波预备好的夜宵,成达道:“光喝酒了,没吃什么东西,现在肚子还真饿了。”
凌波责怪:“你看看都几点了?”
成达看了看落地钟:指针指向凌晨两点十分。
成达嘟囔道:“孩子早睡了吧,我跟她两头不见面,晚上回来,她睡下了,早晨我起床的时候,她早上学去了。真是对不住她,我这个爸爸不称职。”
凌波拿过一本挂历来,道:“你还知道啊,你看看,你这个月回家吃过几次饭?每天在家吃过早饭,就打个红勾,吃过午饭或者晚饭,就画朵红花,什么都没吃,就是空白,如果连家都没回,就用红笔重重打个叉。据统计,你这个月得红勾(在家吃早餐)三次,得红花(吃晚餐和午餐)〇次,得红叉(没有回家)居然有七次。
将来离婚的时候,这就是证据!”
成达吃着宵夜,笑道:“你还要再离婚呀。”
凌波:“怎么不能再离?能结婚就能离婚,难道我还要被你捆绑了不成?”
成达喟叹:“你这个人真是铁石心肠。我苦苦追了你十年,好不容易追到手,你又威胁要离婚。”
凌波寸步不让:“你还好意思说追了我十年?我要是知道你是这样的一个酒鬼,你就是追我一百年我也不会嫁给你!”
成达直喊冤枉:“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我是酒鬼吗?我在工作!”
凌波讥笑:“你什么工作?你的工作是在饭店、酒吧、夜总会?有你这么当律师的吗?有时候我都糊涂了,你究竟是律师还是坐台小姐?”
成达苦笑道:“老婆大人,跟你说句实在的,我都闹不明白这两种职业到底有什么区别了。”
凌波:“别贫了,快吃饭,吃完了跟你说件重要的事。”
成达吃完了,点了一颗烟,见凌波显出厌恶的表情,又把烟掐了。
成达:“还真有事?我还以为就是要离婚呢。”
凌波:“离婚也不会跟你商量,我会直接把诉状送到你的律师楼去。”
成达:“好好,别闹了。你说,啥事?”
凌波:“李志被抓了,他妻子来了,跟我说了半夜,我没让她走,在客房休息呢。”
成达惊愕地睁大眼睛:“怎么会被抓呢?”
凌波:“李志担任一家拔丝厂的法律顾问,这家企业跟东莱市招远的一家私营企业发生纠纷,起诉到平城法院,对方提出管辖异议,中院予以驳回。李志和一审的法官们一起去给对方送达法律文书,这家企业的老板是个社会流氓,居然纠集一帮无赖扣押法官,殴打律师(即代理人),李志和司机受打不过,开车逃跑,谁知道一个歹徒冲上车来与雍智厮打,半路从车上坠落,摔成植物人。李志回来后报告了司法局和法院,法院院长亲自带队,法警队紧急出动,由李志带路杀回招远。两名法官被营救出来,肇事的流氓被拘留,但是李志因为对方有人受伤,被当地公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了。
据说李志不在律师所执业,没有执业证,就不算律师了。律协根本不管,小徐又不愿意管,律师所其他以前跟李志不错的律师们避之唯恐不及,他太太只好来找你了。”
成达眉头紧锁:“李志为人比较木讷,脾气又耿直,跟我关系还好,但是他现在有难,我岂能不管?”
这时,一直没有睡觉的李志妻子从客房出来,哭着对成达说:“成律师,你救救我们家李志吧。”
成达握着她的手:“你放心,他的事就是我的事。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我相信他是无罪的,我一定把他好好带回来交给你!”
二
成达和茜雪从招城公安局里面走出来,他们把车停在公安局旁边的停车场。茜雪抬头看看明亮的太阳:“又白跑了一趟,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成达和茜雪去招城办理会见手续,一连三次都无功而返。不是办案人员不在家,就是领导在开会,没有时间签字。再不就干脆躲着你。反正律师们又不认识办案人,哪怕他就在眼前,跟你说他不在你也没辙。因为新的刑诉法规定律师会见被告需要由警方安排,且警方有权根据情况陪同会见,律师会见受到刁难就成了家常便饭。
成达下了决心:“这样不行,咱们没时间耗在这个案子上,今天必须得见到李志。”
茜雪问:“您有什么高招?”
成达一挥手:“走,咱们去督查室!”
成达和茜雪在督查室跟警察反映了会见被刁难的情况,督查给刑警队队长打电话,反复交涉了一番后,对成达说:“好了,你们直接去找大队长,他在等你们。”
成达和茜雪上楼到了刑警队,敲门。
大队长是个板寸头的中年刑警,说话直言大嗓:“请进!”
成达茜雪进门,大队长办公室里,除了大队长,还有两个女警官。女警官正在擦枪,黄晶晶的子弹摆在桌子上。一个圆脸女警官很不高兴地说:“我们刚出差回来,去抓杀人犯,你们这个小案子等几天不成么?”
成达说:“我们都跑了三趟了,连当事人都见不着,跟委托人也没法交代呀。”
女警不再说什么,出去了一下,拿回一张提单来,然后头一摆,眼一斜,道:“走吧。”
三人驱车来到看守所办公室,女警官、成达和茜雪在跟管教办手续。成达和茜雪递交了律师证和介绍信。管教收下,对他们说:“你们去三号提审室等着。”
管教拿着钥匙去提人。
三号提审室没有一般的律师会见室那样,将在押人和提审者用玻璃墙隔离开来。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两张椅子,桌子对面是一个固定在地上的很矮的铁椅子。
成达和茜雪坐着,女警官站在门口。
女警官道:“会见时间三十分钟。不要涉及案情。”
成达明白这个女警不懂新的刑诉法,就坚持道:“警官,案情还是要问的,不然我们无法提供法律咨询。”
女警官:“他不是律师吗?他懂法律呀,还需要咨询?”
成达强调:“现在他只是当事人,不是律师,当事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他都应该享有。”
女警官转着眼珠想了想,问:“法律有规定么?”
成达给茜雪递了个眼神,茜雪用极快的速度背诵法条:“刑诉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女警官有些羞涩地笑了:“你们律师的记忆力就是好,我们比不了。好了,你问吧。但是时间不要太久啊,半小时行不?”
成达为难地说:“大概不够,我争取四十五分钟结束会见,这位当事人是我同事,请您理解。”
女警官让了一步:“好吧,那就四十五分钟。”
李志被带到会见室,一进门喊声“报告”,然后低着头蹲在地上。他剃了光头,穿着囚服,脸色苍白,看上去完全适应了看守所的规矩。
成达上前把他拉起来:“李志,是我呀。”
李志一见成达和茜雪,眼泪刷刷流下来。此前倔强、耿直的汉子,竟忍不住失声痛哭。
成达问:“你还好吗?”
李志哭道:“好得了吗,刚进来的时候被刑讯逼供,后来在号子里又被同号的犯人殴打,吃了不少苦头。”
女警官扭过头去,装作没听见。
成达对她说:“您还是听听吧,我也不打算代理他申诉、控告了,您自己跟领导汇报一下吧。”
女警官脸一红:“我们可没打他。”
李志没有理解成达的意思:“你没打,但是那些男警官打过我,他们把我手脚被铐在一起,腰弯成九十度,一审好几个小时,我疼得腰都要断了,满头大汗,你也见过。”
女警官很生气:“我没看见!你说我们打你,你有证据么?”
李志:“伤都好了十多天了,哪里还有证据?”
成达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前几次他多次申请会见李志警方就是不同意。
成达对李志说:“还是让这位警官回去反映一下的好,只要你的处境会改善。”
女警官不做声,放弃监督职责,走出会见室。
李志开始诉说出事的过程:“那天,我、司机小赵和平城的两个法官到招城送到开庭传票……”
三
一个月前,李志陪同两个平城的法官向招城拔丝厂的厂长送达管辖裁定书,一个男法官道:“你们申请管辖异议被驳回,泰海市中院裁定本案继续由平城区人民法院管辖。这是裁定书,请签字。”
满脸横肉、一脸凶相的拔丝厂厂长苟大为一把将裁定书打落在地上:“少来这一套!我们跟你们不是一个市,我们归东莱管!这个案子必须在东莱审理。”
苟大为又指着李志说:“就是你这个律师伪造的证据,争夺管辖权,勾结平城法院枉法裁判!今天你来得了,走不了。兄弟们,把他们给我关起来!”
一大群职工和社会混混把两个法官和李志围在办公室里,推推搡搡,侮辱谩骂。法官给他们解释法律,但这伙人根本不听,场面一度混乱。李志从推搡厮打中挣扎逃出来,向一辆大头车跑去,后面紧紧跟着追上来几个混混。
平城拔丝厂的双排大头车司机赵杰将车发动,一边慢慢向前开,一边打开车门,喊道:“快上车,李律师!”
李志紧跑几步,抓住了车门子,后面一个追打者也跟着抓住后面的车门,李志上了车,那家伙也跟着上了车。
后面有人大喊:“别让那个律师跑了。”
大头车疯了似的向村外开去,后面有人疯狂追击,还有一群人不断扔石头砸车。
有一个叫王彪的混混扒车上来,用手揪住李志的头发,李志则挣扎着掰开他的手指头,两人厮打成一团。
王彪被迫松开李志,又去揪赵杰的衣领,企图逼停车子,赵杰被勒得喘不过气来,车子东一头西一头,呈蛇行状行进,李志从前座翻到后座,与彪子厮打,迫使他放开赵杰,李志一边厮打一边喊:“快,快,快开回平城!”
后面有几辆摩托车追上来,一个骑车人大喊:“不好了,彪子被平城人绑架了,快追!”
大头车越开越快,车门子一开一合,隐约能看见有两条腿在车门外挣扎。
一个人影从车门里坠落下来。滚了几滚,摩托车追上,发现彪子头破血流,不省人事。
众人大喊:“彪子,彪子!快叫救护车,快送医院!”
大头车一路狂奔,伤痕累累、满脸惊恐的李志对赵杰喊,“快,快,那家伙下去了!快开回平城来救法官!”
四
看守所里,成达和李志继续交谈,成达按照律师的习惯,落实细节。茜雪认真记录。
成达:“那个在车上跟你厮打的人是怎么坠落车下的?”
李志:“我没注意。当时我们厮打在一起,他勒司机小赵的脖子,想让车停下,我拼命掰开他的手。后来我们的车出了招城地界,他大概怕被我们拉回平城对他不理吧,就松了手,趁我没注意,他就下了车。我想他应该是自己跳车下去的吧。”
成达问:“是不是在厮打过程中,你把他推下车的?”
李志坚决地否认:“没有!我没有推他下车,实际上我还想把他带回平城交给法院,来换回哪两个被扣的法官呢。”
李志的这个回答在逻辑上是自洽的。成达感到满意。
成达又问:“你说你被逼供,逼你供什么?”
李志轻蔑一笑:“办案人员非得让我承认我把那个人踹下车的,这怎么可能呢?拿我当白痴呀。我要是承认了,就是故意伤害,如果他死了我就得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我脑子有病自证其罪?”
茜雪想,李志毕竟是律师,但是正因为他是律师,懂得用法律规避责任,所以真实性就更要打折扣。想到这里,她不安地看了成达一眼。
成达进一步落实:“赵杰怎么说?”
李志:“他在开车,应该什么也没看到。”
成达和茜雪都明白,因为受害人王彪处于植物人状态,身上有多处挫伤,根本无法鉴定是跳车导致还是殴打导致,更无从判断他是如何坠落车下的。因此,警方指控李志构成故意伤害罪只能靠口供,而李志根本不承认,案子由此陷入了僵局。最后,警方只好含糊其辞地指控李志构成过失伤害罪。检察院认为,指控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退回补充侦查。但是公安根本无法侦查补充到什么有价值的材料,只能原案重新移送起诉。
五
不久,案子被公安局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进入第二阶段,成达和茜雪又跑了几次,终于见到检察官。
因为案子拖了近六个月,成达和茜雪跟检察官姜林科长讨论案子,这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工作。
成达:“姜科长,这个案子眼看都快半年了,你们还不打算结案?”
姜科长翻了成达一眼:“怎么结案?公安局开始起诉故意伤害罪,没有口供,没有旁证,证据严重不足,受害人家属又咬着不放,天天来闹,这案子实在是头痛啊。”
成达:“不起诉不就完了么?难道没有罪还得非整出罪来不成?”
姜科长带着轻蔑的眼神看着成达说:“你们当律师的当然可以这样说,但是,我们还要对受害人负责,对法律负责,不像你们,只对你们的委托人负责,为你们的律师费负责。”
成达对他的这种口气非常不快,尽量放缓口气说:“李志是我的同事,我也没收他一分钱,甚至连路费都是我自己垫的。我只是觉得,公安的起诉意见太过荒唐了。您是前辈,经验和学识都比我丰富,您当然应该知道,过失伤害致死的行为人客观上需要有一定的看顾义务:主观上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只有这样指控才能成立。这个所谓的受害人王彪是自己冲上车子去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不是我的当事人拉他上去的,这有许多证据证实。那么我的当事人有什么义务负责他的安全呢?”
姜科长一时无语,很认真地听成达说。
成达继续分析:“看护义务的产生有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其一是基于某种特殊关系,例如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看护关系,本案显然排除了这种情况;其二是基于委托,比如司机跟乘客的关系,本案也不属于这种情况。其三,基于先前的行为,比如歹徒绑架受害者上车,受害者坠车。本案的情况恰好相反,是这个所谓的‘受害人’硬闯上车殴打我的当事人,而不是相反,他跳车受伤,与我的当事人何干呢?”
姜科长抓住成达最后一句话展开反击:
“你怎么知道受害人是自己跳下车而不是由被告人推下车去的呢?你怎么能够排除后一种可能呢?”
成达很惊讶:“这不是起诉意见书说的么?”
姜科长沮丧地说:“这正是他们愚蠢的地方,起诉意见书这样说还不是采信了被告人的供述?车上只有三个人,司机在前排,没有看见,被害人现在是植物人状态,不能说话,被告人怎么说就怎么定。被告人又是律师,精通法律,他就是把被告人推下车也不会承认,因为他知道这个后果是十年以上徒刑!实际上,难道不存在被告人推下受害人的可能么?我看这种可能比受害人自己跳车的可能大多了!”
成达不得不佩服姜科长,不愧是老司法,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能力超乎一般庸常之辈。
成达问他:“您准备怎么办?”
姜科长冷酷地回答:“再退一次,补充侦查!”
六
茜雪驾车,成达苦苦思考。他不想让这个案子再拖下去了。
茜雪一边开车一边问:“我们怎么办呢?李志的妻子还在等消息呢。”
成达:“姜科长的这番话真正打中了我们的要害,虽然我们多次会见李志,他都不承认是自己将受害人推下车去的,坚持说是王彪害怕被拉回平城自己跳车的,这个说法逻辑上是自洽的,但是不能够服人。卷宗里面有一份证人证言,是后面追赶的摩托车驾驶员出的证词。证明开着的门子外面一直有两条腿在晃动,如果这个证词成立,受害人自己跳车就不成立了。还有,如果是受害人主动跳车,受伤者一般会本能地护住脑袋,不会让脑袋触地造成脑积血,最终变成植物人。再考虑李志懂法的情况,利害攸关,李志从保护自己的角度不讲实话是非常可能的。”
茜雪认真倾听,若有所思。
成达继续说:“如果公安按照原来的思路,以故意伤害来组织证据,上面的证据都可以构成间接证据链条,再加上车上有李志和受害者厮打的痕迹,李志手上也留有伤痕,公安只需说在厮打过程中,被害者坠落车下,这种说法基本符合事件的原貌,然后认定被告人成立间接故意,案子基本能定住。如果时间拖得再长些,那个不会说话的家伙开口说上一句半句,简直就能定成铁案,他们搞出这样一句证词太简单了,以故意伤害判李志,十年大狱少不了!”
茜雪:“如果判十年,李志的那个家庭就毁了,他还有两个孩子呢。”
“所以,不能让他们这样拖下去,我得立即飞赴北京,到最高检和全国律协反映!”成达下了决心。
返回平城后,成达飞到北京,向最高检递交了案件材料,反映招城检察院超期羁押,另外,他还给全国律师协会和各级人大机构寄送了一些反映材料,不久这些材料带来了意料之中的效果:姜科长不断地接到上级机关的质询电话,检察院检察长严厉批评姜科长,检察长和姜科长不得不亲自向各级部门做汇报。
七
姜科长打电话叫来成达和茜雪,在办公室里,姜科长大发脾气:“没见过你这样的律师,我们这个月都变成黑色九月了!你这要是在美国,肯定将被以妨碍司法取消律师资格的!”
成达针锋相对反驳:“如果在美国,我的当事人绝对不会被关了六个月还不起诉!”
姜科长无奈地将一份不起诉意见书交给成达:“算你狠,你赢了,去看守所领人吧。”
成达喜出望外,万分激动:“你们不起诉了?李志无罪释放?”
姜科长沮丧地道:“那个人死了,证据没了,还怎么起诉?”
成达激动地跟姜科长握手:“谢谢,谢谢!”
姜科长尴尬地说:“快走吧,人还在看守所等你这个大律师去接呢。”
茜雪也高兴地笑了,拉着成达赶紧出门去看守所。
八
成达、茜雪、李志的妻子和女儿、儿子一起去迎接李志出狱。李志从大门出来,情绪激动,精神焕发,抱着老婆、女儿、儿子又哭又笑。
成达茜雪也为李志重获自由而高兴,但是心里不免有一丝丝阴影。一个疑问一直在脑子里回旋,李志真是无罪的么?
两天后,在平城饺子铺,李志请成达和茜雪吃饺子。
李志告诉成达和茜雪:“这是平城最好吃的饺子。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就是驴肉饺子。”
茜雪笑道:“李律师,我听说你老人家从来没有请过别人吃饭。今天算是破了例。”
李志:“那不一样。你们是我的律师啊,你们把我捞出来,我不得感谢你们吗?
不过,饺子也不能白吃,你们得帮我申请国家赔偿。”
成达笑道:“看看,我就知道你李志这里没有免费的午餐。”
李志:“对你来说,不是举手之劳吗?”
成达:“问你个问题,案子已经结了,你能不能说句实话,那家伙真是自己跳下车的吗?”
李志歪着脖子,青筋毕露,两只怪眼瞪得像李逵,冲成达大嚷:“当然是真的,绝对是真的!”
茜雪问道:“那么他为何不护住脑袋呢?那么高速的车上跳下来,肯定要翻滚,抱住脑袋是个下意识动作呀。”
李志犯了牛脾气,蛮不讲理:“我怎么知道他为何不抱脑袋?你们问他去。”
茜雪笑了:“可是他死了呀。”
成达说:“他多亏死了,他要是活着,不是植物人,肯定说你推下他去的,你的十年大狱跑不了。”
李志不服:“我没推他,打到阎王那里我也不怕!事实胜于雄辩!”
在那一刹那,成达和茜雪又都相信雍智是清白的了。
成达没有帮李志申请国家赔偿,李志自己是律师,懂法律操作,很快去申请了二千多块钱的赔偿金,用那笔钱买了辆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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