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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天下,王在礼下,王在法下,王在理下–儒宪微论
167 0 2023-07-04
                 

王在天下,王在礼下,王在法下,王在理下--儒宪微论
余东海

【儒宪】王道的三权分立是,主权在民,治权在君,教权在儒。君权民授,民权君保;儒权君命,君权儒导。在敬天保民方面,君王有责,儒家亦有责。此外,儒家既有教育权,又有指导政治、引导君王的责任。注意,这里的君王指新中华元首,即儒宪之下的国家领导人,具有民意、传统、道统三重合法性。

【儒宪】儒宪与西宪的三同三不同。三同,同样主权在民,同样限制政府权力,维护人权自由,同样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三不同,一意识形态不同,前者儒家文化,后者自由主义;二制度形态不同,前者礼制德治,后者民主法治;三文明形态不同,前者中华文明即仁本主义文明,后者现代西方文明即人本主义文明。

【儒宪】儒家要返本开新。返本不是返回古代礼制,更不是返回家天下君主制,而是道德返回中道原则,政治返本王道原则,并且是尧舜“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大同王道大义,在此大义指导下建设与时偕宜的现代仁政礼制。吸收了上古禅让制、历代君主制和西方民主制各种精华的新礼制,将是最好的现代良制。与之配套的儒家宪政,将是最好的现代仁政。

【答客】賦詮群友问:“您現在還堅持讓國人獨尊儒術嗎?”东海答:一以贯之。但不是讓國人獨尊儒術,而是让蚂帮去马归儒,让未来的执政党独尊儒术。至于国人,尊什么信什么,自由选择。为人权自由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是儒家宪政与西式宪政的共同点。

【答客】賦詮群友问:“如果憲政可以獨尊儒術,為什麼不可以獨尊耶術、馬術、毛術呢?”答:只有儒家文化和自由主义能够导出宪政来。耶教、马学、毛学和其它学术都不行。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和自由主义的自由人权平等民主法治,各有普适性,都是普世价值。而其它学术的道德和政治原则,都无普适性,导不出良制;甚至反普适性,只能导出恶制。例如,独尊耶术,只能导出政教合一之教主制;独尊马术,只能导出一党独大之党主制。

【答客】或问:“世界100多个没有儒家存在的国家施行了宪政,他们的宪政是石头缝里崩出来的吗?”答:西方宪政也有一个从无到有并逐渐成熟的过程。人本主义哲学突破神本主义宗教的压制,产生了自由主义政治学。西方宪政就是自由主义的实践成果。牛顿有句名言:“如果说我所看的比笛卡尔更远一点,那是因为站在巨人肩上的缘故。”东海学舌曰,如果儒家宪政可以比西方宪政更优质,要因之一是可以借助西方宪政的肩膀。

【答客】賦詮群友问:“獨尊儒術的儒家憲政,打算在憲法中如何表述?”答:儒家宪政,可以明确主张以儒家文化为意识形态、主体文化和指导思想,以儒立国,坚持仁本主义道路。也可以换一种表述方式,只说以仁义礼智信为普世价值和立国精神,把仁义礼智信五种价值和精神落到制度的实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等等制度和各种政令政策中,都要充分体现之。

【答客】蔡抗群友言:“儒家礼制德治,无法治。一个社会,光靠礼仪制度和道德,能治吗?会不会是乌托邦?如果能治,会不会是另一种人治,即儒士或大儒治,他们的说法就是法,法在其下?”答:礼制是礼乐刑政兼备,德治是德主刑辅,刑就是刑法。吾尝明确提出儒家宪政是王在礼下。此语涵有王在天下、王在法下、王在理下三层义。礼本于天道,在礼之下就是在天之下。礼包括刑法,礼严于法,非礼都不行,遑论非法,在礼下当然在法下。王道之政,礼仪之邦,天理和道理最大,在礼下必然在理下。王在礼下是王道大义,非吾所作。吾将其明确化、细致化耳。

【修宪】修宪是东海生平一大心愿。2003年2月在《关于政治改革的系列建言》中就有《抓纲治国话修宪》一文。2010年9月作《高举仁本大旗,回归中华正统----关于修宪的呼吁》一文,寄给十几个儒门大腕寻求支持不果。当时主张儒家宪政、儒家民主,对新礼制如何借鉴和超越民主制的思考尚不够深入,然精神一以贯今。为尊重自己的思想史,保持原作原貌,特发客厅共赏。

【答客】九增厅友问:“不知圣人面对当今世道人心,会怎么应对,还会有‘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的自信吗?”东海答:应该还会有。孟子说:“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孟子公孙丑上》)东海尝言:“苟有用我者,三年可也,九年有成!三年初见成效,教育全面儒化,政治初步儒化;九年建成王道礼制,实行儒家宪政,中华文明重新大放光明。孔子是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我加了三倍时间,原因有二:一是自己德智不如孔子,二是当今社会环境和民德民智不如孔子时代。”(《中华民族的定海神针》)

【张謇】除了前清状元、近代著名企业家、清帝退位诏书起草者、江苏咨议局议长、民国时期共和党、进步党领袖、教育家、慈善家等等头衔外,张謇还有一个重要身份:宪政运动先驱。张謇曾是帝党成员,主张君主立宪。光绪二十七年向朝廷递交了奏折《变法平议》,提出了四十二条改革方略,对国家宪政和地方议会制度提出了详细构想。其第一条就是“置议政院”,并推荐了日本议会的运作。张謇又发起预备立宪工会,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推进立宪,成为立宪运动领袖。

【史眼】清末推出的君主立宪制,虽带有一定的专制性,但立宪也非虚假,确有宪政性质。1911年11月3日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接近英国的君主立宪,具有临时宪法性质。其第三条: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第四条:皇位继承顺序,于宪法规定之。这就将皇权限定在宪法之下,不失为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清廷立宪失败,有内外双重原因。外因是革命和民主已经成潮,清廷大失人心,大势已去;内因是清廷颟顸无能,满清贵族贪权恋栈。例如,清廷宣布设立责任内阁,但内阁名单中的多个要职为满蒙贵族占据,如总理大臣奕劻、陆军大臣荫昌、海军大臣载洵、司法大臣绍昌等均为满族。这就难以取信于广大官民,以为清廷换汤不换药。不少本来支持君主立宪者对清廷丧失信心,转而同情甚至支持革命派。


【史眼】民重君轻的王道原则,在家天下时代必然严重受损。而君权过大是家天下君主制最大的弊端。然复须知,君主制下,君主权威对于维护政治社会秩序亦至关重要。君威不足,弊端很大。在君主权威、社会稳定和民众权利之间,很难有一个恰恰好的均衡,即使君子在朝,只能尽力而为。要将民重君轻的原则落到制度法律的实处,有赖于天下为公的儒家宪政的实现。这是不能苛责古人的。2023-6-2余东海集于青秀山下独乐斋首发于东海客厅公众号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