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会主网站            说明 登录 发表文章
一部活的宪法是法治的前提
10 0 2025-02-19
                 

一部活的宪法是法治的前提

 

连晨

 

宪法是构成法治社会秩序的最基础性规则,是保障人权的利器。抛开宪法去谈什么依法治国和维护人权,纯粹是在玩文字游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政府与公民个人相比,政府如狮虎,个人如羔羊,政府侵犯公民权利,如同狮虎扑向羔羊,后者是既无招架之功,更无反击之力,甚至连逃避、躲避的可能也微乎其微。因此,要想不让前者伤害后者,非得给前者套上绳索,戴上笼头不可。现代法治社会,起“绳索”、“笼头”作用的,就是宪法。

 

如果我们真想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而不是仅仅为了披一件法治国的外衣,那么我们观察、思考问题的时候,就必须先有一个宪政的视角。所谓宪政的视角,就是不管是国家的法律、部门的规章、政府的政令,还是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我们都需要问一下:它是否合宪?对不合宪的法规政令,我们用什么办法把它废掉;对不合宪的行为,我们怎样阻止和预防?只有越来越多的人这样思考问题,宪法才能渐渐“活”过来,渐渐根植到我们的生活中去,成为我们社会维护基本秩序的保证,成为保障人权的“守护神”。

 

宪法如果总处在“休眠”状态,法治来法治去,都不过骗人的把戏。

 

有位宪政方面的学者说过这样一段话:包括立法机关在内的国家一切活动都要符合宪法,这是宪政的基本精神之一。对这些活动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判断就叫做违宪审查。因此,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衡量有没有宪政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

 

我们中国人,要逐渐学会用这样的视角和指标来看待社会的进步。

 

 

首发 2004年8月27日《湘声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