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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新考证(二)
464 0 2023-09-04
                 

 

 
红楼梦原作者吴梅村

       自清康熙年间,小说《风月宝鉴》书稿就已经在民间秘密传抄。乾隆十九(1754)年成书的甲戌本《红楼梦》详细记载了小说的缘起和成书过程。小说书稿最初由经空空道人抄录,后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名《红楼梦》,再经孔梅溪题为《风月宝鉴》,后经曹雪芹(1715年~1763年)批阅增删之后,曹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1754)年抄阅评注,小说书名仍用《石头记》。

        乾隆后期,经程伟元(约1745年~1818年)和高鹗(1758年~1815年)二人搜集、整理、编修、活字排印,最终正式以《红楼梦》书名出版问世。正如小说第一百二十回中空空道人所言“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知”,致使《石头记》原作者究竟是谁,自传抄至今,竟然成了一桩扑朔迷离的历史文化公案。

        从清末帝制社会告终, 民国共和肇造开始,皇权专制造成的文字狱现象终于走进了历史。在上世纪初,小说《红楼梦》的出版发行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阶段。与此同时,文学界对《红楼梦》的研究和原作者的考证逐渐成为了热门显学。愈百年以来,几代红学专家学者和《红楼梦》爱好者们,对于《红楼梦》原作者究竟是谁,存在不少盲人摸象式的认知,故而众说纷纭,争论不休,莫衷一是。据统计,《红楼梦》原作者的可能人选竟达几十人之多,当然很多疑似作者根本经不起推敲,自然不必当真了。那些参与其中的人们,有严谨考证者,有凑热闹者,有起哄者,有张冠李戴者。这种文化乱象既是明清时期的文字狱造成的,也是当下世风浮躁的一种必然结果。

        如今人们对《红楼梦》原作者的研究,形成了几大派系,比如自传派,想象派,编修派等。近年比较活跃的有如皋红学,如果将其划分归类,应当属于想象派了。自传派和想象派都经不起推敲,证据旁征博引,结论难免牵强,甚至有些荒诞。编修派虽然论证了曹雪芹只是编修者,但依旧没有论证出谁是真正的原作者。笔者此前发表的《吴梅村是<红楼梦>原作者考辨》一文中已经做出一些分析和论证。其中也有明显错误之处,此时予以纠正:比如,脂砚斋批的甲戌本应该是出自曹雪芹之手,《石头记》底稿究竟多少回尚不清楚。

        为了厘清史实,正本清源,红学研究者必须运用时空一体的视角,既要尊重史学研究的考证,又要符合文学创作的规律,还要把握小说内容的特点,才能临摹并还原作者的人生轨迹,生活空间,人物面貌,才能去伪存真找出隐藏的原作者。正如《红楼梦》第九十回说道:“心痛还得心药医,解铃还需系铃人”。如今,要推演出真正的原作者,还得分析小说内容,文字风格,艺术造诣等特点去寻找答案,有道是“原作必定藏玄机,考证还得书中推。”

        宋朝苏轼在《答张文潜书》写道:“其为人深不愿人知之,其文如其为人。”简而言之,苏轼的识人之法是:文如其人,人如其文。这完全可以用来推论《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是谁。笔者认为《红楼梦》的内容具有五大基本特点:宗教信仰,文学造诣,批判思想,上层场景,民俗方言等。如果以小说的五大特点作为找寻原作者的五大标准进行推演,再运用排除法逐一将可能会是原作者的候选人进行考评统计。如此一来,原作者的真面目自然就逐渐清晰了。

 

       本文将明末清初的文坛才俊,最有可能是原作者的候选人罗列出如下:曹雪芹,洪昇,冒襄,曹頫,顾景星,吴梅村等。其他疑似的人员,如曹寅,脂砚斋,朱耷(八大山人),朱道明(牛石慧),石兄,曹竹村,李鼎,谢再诏,曹顺等,因为提法太离谱,根本不可能是原作者,就不必费笔墨了。通过比较分析,看谁符合上述五个标准,那么谁就应该是最可能的《红楼梦》原作者。

第一个标准:宗教信仰的元素

       毋庸置疑,小说《红楼梦》有很浓重的宗教文化和多元信仰的色彩。贯穿整部小说,最突出的一个故事情节是以远古神话作为缘起,随后以僧道出场对白引出小说关键人物,再详细描写出世入世的红尘故事情节,最后又以僧道圆场做个了结而结束。比如,第一回中,僧人癞头跣足而念诗: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道人跛足蓬头唱出《好了歌》,一僧一道言行奇怪,但却显露出真正的道行和智慧。小说中间还用浓重笔墨描写贾母笃信佛教等。小说最后,那僧道携 “宝玉”安放在女娲炼石补天之处,各自云游而去。

      小说有对民间迷信的批判和对宗教信仰的思考。第十五回描写水月庵的净虚师太参与俗事,还有小尼姑在庵中偷情的情节;第六十三回道士丹药骗钱,贾敬修炼服食丹药,中毒而亡的内容;第八十回描写王道士卖假药的江湖骗子形象等。

       小说有对六道轮回和三世因果之理的揭示。小说开篇描写了一个奇妙的神话故事:灵河岸边有棵绛珠仙草,由于缺水濒临死亡,旁边赤瑕宫的神瑛侍者给其灌溉,使其“得以久延岁月”,后来神瑛侍者下凡造幻历劫,化身为贾宝玉,绛珠仙草也跟随下凡人间去偿还自己当日所受的灌溉之恩,化身为林黛玉。

       小说还批判性地描写民俗文化中的宿命报应。如《红楼梦十二支曲》最后一首,《收尾·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再如,诗词《聪明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

       以上几点足以证明原作者对佛道文化有深刻了解和认识,对儒家的修身齐家有身体力行的实践,对信仰与迷信有明确的区分、肯定和批判。小说写出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到头来是一场空”的人生感悟和生命哲理,作者必定是一个心境高洁,操守严谨,修为精深的信仰者。

第二个标准:旷世才华的资本

      旷世之作《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长篇小说系列的一座巅峰,是中国文化中的一块璀璨瑰宝。虽然是一部小说,但其中含有五六十首艺术成就和思想境界均不俗的诗词,特别经典的诗词就十来首。不仅如此,小说的故事情节有大量的精彩戏曲场景描写,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宝黛读西厢,晴雯撕扇,湘云醉卧等,其文学造诣非常高妙。

      小说有大量满含人生哲理,超凡脱俗的诗句,绝不是一般会写几首诗的人就能写得出,也不是具有一般文学素养和人生洞察力就能体悟得出的。如此高超一流的创作才华,作者必须要有先天的超常底气、才气和灵气;高超的写作技能,作者需要有大量的诗词和戏曲创作实践;炉火纯青的文字功底,作者必须经历长时间的潜心磨砺才能达到如此境界。

       因此,《红楼梦》绝不会是孤胆文人的唯一作品,也不会是普通文人的异想天开的惊人之作。作者必定是一个学识渊博,才高八斗,著作丰富,且擅长诗词,精通戏曲的大才子。

第三个标准:批判思想的深度

       小说还对明清社会的批判和反思非常深刻。小说开篇,作者就自述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在大观园里,利欲熏心的王熙凤整日研读《太上感应篇》却最后惨死大牢;与世无争的贾迎春被夫家虐待致死;冷眼旁观的惜春遁入空门;孤洁高傲的妙玉陷入淤泥;洁身自好维护道统的贾政,面对家族的腐朽和堕落却完全无力回天。

       薛宝钗聪慧伶俐,识体顾局,她努力维持大局,终究难挽大厦于将倾。 而作为作者本人投射的和二人,黛玉为追寻那片“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而风刀霜剑严相逼,吐血而亡;宝玉为不愿堕落成浊臭逼人的“泥”偶俗物而被毒打,晚景凄凉,“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虽然 小说中的青年男女充满了抗争精神,但女子遭受压迫,男子找不到出路,最后被压抑的现实所吞没。

       作者通过对人物富有哲理性的描写,以及对具体案例的带有宗教性的分析,进而对明清的社会制度、政治文化、民间习俗、伦理道德进行了全面的展示和透视,从而揭示出了专制等级社会的黑暗和罪恶,腐朽和虚伪。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一定程度的控诉和批判。小说最后,随着贾家唯一的命根子宝玉的出家,预示着王朝社会必然没落的历史命运。

       小说对社会的深刻洞察和反思批判,作者如果没有家国情怀的赤子之心,没有对民族命运的痛苦探求,没有对民俗文化的深入了解,没有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是无论如何写不出超越世俗的超凡思想境界。因此,可以推断,作者必定是一个思想深刻,观察敏锐,淡薄名利,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批判者。

第四个标准:官场情场的经历

      《红楼梦》主要描写上层社会的奢华生活场景。小说对金陵四大家族的铺张叙述,对红楼之中众多女子的细腻描写,证明作者不仅是个家大业大,而且还对官场有着深刻认识,对风花雪月的情场有过身临其境的感受。换句话说,原作者必定是见过大世面,对金陵及秦淮运河两岸的文化习俗有深入了解,对烟花之地有过感同身受的风流才子。

       只有具备丰富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如此精彩鲜活的作品。只有这样的逻辑推理,才符合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文学创作的灵感和素材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判断,很多红学研究者早已对小说真正的作者提出了质疑。俗话说,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由此,作者必定是隐于明末清初京城高层官场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也是红尘世界的涉猎者和体验者。

第五个标准:语言习俗的运用

      明清时期的中国版图非常辽阔,虽然有统一的书写文字,但无统一标准的口语,更不可能有统一的风俗习惯。黄河内外,胡言和汉语就有天壤之别;长江两岸,各地方言差别巨大,比如岭南的广东与岭北的湖南口音完全不同。哪怕是同一个地区,相隔不足百里,就可能完全听不懂,习俗也是千差万别。《红楼梦》里各种人物对话叙述很多,描写细致,语言非常有地方特色,存有很多方言。小说对吴文化习俗的介绍也有很多的笔墨,几乎随处可见。张爱玲就曾经评价《红楼梦》“吴语甚多”。

       古代毕竟交通不发达,十里不同乡,百里不同俗。小说鲜明而突出的语言习俗特点,恰恰证明作者的身份和籍贯必定会是在无锡、苏州一带。

       根据以上的五个标准,再对可能的原作者逐一比较界定:

1、曹雪芹

       曹雪芹(1715年-1763年),出生金陵即南京,正白旗包衣世家,13岁左右随全家迁回北京。根据现存的资料,看不出曹雪芹有很深的佛道信仰和修为。据其好友张宜泉、敦敏、敦诚等人记载:曹雪芹多才多艺、工诗善画、嗜酒狂狷,对黑暗社会抱傲岸的态度。一个“嗜酒狂狷”的人,必然不会有很虔诚的宗教信仰,也不可能有很深的道业修为。

       曹雪芹除了编修过《红楼梦》外,人们找不出任何能证明他是文人才子的作品,更别说有与《红楼梦》水平相当的文学作品。著名红学家吴恩裕先生指出,根据风筝工艺美术家孔祥泽先生提供的资料,曹雪芹有一部《废艺斋集稿》传世。但这部书稿是一部科普读物,类似于明代科学家宋应星所著的《天工开物》。

       曹家在南京江宁被抄家时,曹雪芹尚年幼。一个在南京长大到十三岁左右的孩子,应该会听得懂吴语,但不可能特别熟练,纯正地道地用吴语创作。曹雪芹后来随全家迁居北京,他不太可能熟悉苏州一带非常地道的,有地区特色的风俗习惯。曹雪芹从未做过官,毫无官场从政的经历,也无上层社会的生活体验。他穷困一生,更无情场的丰富体验。曹雪芹对“对黑暗社会抱傲岸的态度”,因此他有敢于批判的勇气,或许会有一定的思想深度。

        统计结果,曹雪芹只符合两个标准,因此排除他是原作者的可能。但他应该是小说前八十回的主要编修者。

2、洪昇

       洪昇((1645年~1704年),洪昇出生时,明朝已经灭亡。他是一个百分之百的清朝人,因此他不太可能对明朝有强烈的怀旧感,反清复明的思想意识更难以形成。洪昇经历二十年科举不第,白衣终身,卖文为生,穷困而终,他完全没有上层社会的人生经历。

        徐嘉炎在《长歌行送洪昉思南归》中说洪昇“好古每称癖,逢人不讳狂”。尤侗称洪昇:“洪子既归,放浪西湖之上,吴、越好事闻而慕之,重合伶伦,醵钱请观焉。洪子狂态复发,解衣箕踞,纵饮如故。” 由此证明,洪昇性格粗旷,放纵不羁,不可能有很虔诚的佛道信仰,更不会是一个有很好修为之人。

       洪昇虽然是古代四大戏曲之一《长生殿》的作者,但他没有官场和情场的生活经历。《长生殿》的写作风格和《红楼梦》相差甚远。再者,洪昇是浙江杭州人,他不可能会讲吴语,更不会讲苏州土话,也就不可能详细了解苏州地区的民间习俗。

      洪昇有才华,有批判思想,他只符合五个标准里面的其中两个,不具备创作《红楼梦》的基本条件。因此,可以将洪昇排除。

3、冒襄

       冒襄,字辟疆,(1611年-1693年),江苏泰州如皋县人。冒襄是明末清初的文学家,但并不是一流的诗词和戏曲家。

        冒襄个性风流倜傥,不拘小节。有文献可考,冒襄一生有10多位女性与其有过情爱关系。据《影梅庵之悲》一文称,冒襄直到75岁时还打算纳妾。冒襄一生有名份的妻妾就有7人。张明弼在《冒姬董小宛传》中说冒氏“所居凡女子见之,有不乐为贵人妇,愿为夫子妾者无数。”由此可见,冒襄是一个品行低劣、行为放荡,留恋青楼,生活糜烂的好色之徒。从儒释道的角度来衡量,冒襄算不上是一个道德高尚,有节制有操守,修身齐家的文人。另外,从现存冒襄的其它作品来分析,也丝毫看不出他是一个对佛道有深刻信仰的人。  

      冒襄会讲吴语,懂苏州地区习俗,著作颇丰,有丰富的情场经历,有反清复明的气节和倾向,却官场经历甚少,且一生穷困潦倒,体弱多病。因此,冒襄最多符合三个标准。由此,冒襄应该排除。

4、曹頫

        曹頫(1706年~1774年),出生于南京。从现有的资料考证,曹頫的祖父曹玺从1663年开始任江宁织造,曹玺长期生活在苏州、南京一带。由此,曹頫出生在江宁,自然会讲吴语。曹頫是否有佛道信仰,难以下结论,但是曹頫没有任何文学作品可以证明他是一个文人。曹頫有官场阅历,但有过九年的牢狱之灾,他完全缺少情场经历,红尘体验。

        曹頫的父亲曹荃(1661年~1708年)、伯父曹寅(1658年~1712年)都在南京生活过,应该都会讲吴语。曹寅喜好文艺,爱好藏书,精通诗词、戏曲和书法。曹寅代表作有《楝亭诗钞》《楝亭词钞》等 。曹頫很可能就是脂砚斋,从脂砚斋的批语有吴语的特点可以作为一个佐证。曹寅广泛结交了明朝遗老官员和上层知识分子,曹寅很可能获得了《风月宝鉴》书稿。

       由此, 曹頫最多符合两个标准,其中半个信仰,半个官场,一个吴语标准。因此,可以完全排除曹頫的可能。

5、顾景星

        顾景星(1621年~1687年),湖北蕲春县人。据考证,顾景星是曹寅的舅舅。其生平著述宏丰,现存的共有430卷之多。从现存的作品来判断,顾景星的诗作丰富,但文学成就不高,因此可以断定他完全写不出《红楼梦》中的那些高妙诗词。他对文字和医药比较有研究,虽有民族气节,但缺乏批判思想,看不出有很强的佛道信仰倾向。顾景星在江苏昆山生活过,可能懂一些吴语,了解吴文化习俗。他没有写长篇巨著的小说的时间,也没有其他小说问世,更无任何与《红楼梦》有关联的文学作品。

        顾景星只是明末贡生,入清后屡征不仕,布衣终老,因此他毫无官场情场的阅历,无奢华社会的生活体验。顾景星是曹寅的舅舅,如果他写作了《红楼梦》,曹家人很可能会知道,等曹雪芹编书、脂砚斋点评时,不可能不把他的名字写出来。

       因此,顾景星仅符合半个才华标准,半个懂吴语标准,自然可以排除。

6、吴梅村

        吴梅村(1609年~1672年),别署鹿樵生、灌隐主人,祖籍江苏太仓,是明末清初著名的诗人和词人,有东南第一风流才子之称。吴梅村又名吴伟业,自称大云道人,说明他笃信道教;吴梅村是朝崇祯皇帝钦点的会元,是一个传统的儒学官僚;他写过《清凉山赞佛诗》四首长诗,隐约讽喻顺治皇帝出家的传闻,有反叛意识和批判思想。他在命终时嘱咐死后下葬敛“僧蓑”,因此他必定还信仰佛教。由此证明,吴梅村是一个有虔诚信仰,有多方面修为,儒释道兼通的人物。

        明末清初,吴梅村、钱谦益、龚鼎孳三人被称为“江左三大家”。其中,钱谦益(1582年~1664年)、龚鼎孳(1616年~1673年)都沉溺声色,缺少操守。比如,已经59岁的钱谦益,娶了年仅23岁的秦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并于十天之内就建造一栋房子,急不可耐地过上金屋藏娇的醉梦生活。龚鼎孳则娶灵秦淮八艳之一的顾红波,据历史记载,龚鼎孳失节丧操,不仅为明人所不齿,也为清人所蔑视。

        吴梅村作为明朝著名遗老官员,却洁身自好,清心寡欲。明亡后十年,一直隱居乡里,保持名节,他有创作的时间和丰富的阅历,也有创作的才华资本和物质条件。据称,当时有人自称奉平西王之命,贿吴梅村以重金,求自毁《圆圆曲》诗稿,吴梅村一口回绝。由此看来,吴梅村有民族大义,有文人气节,痛恨汉奸行为。因此,吴梅村具备《红楼梦》中的批判社会现实,揭露官场黑暗,批判没落文化的思想境界和人品素质。

        有记载,吴梅村在得知崇祯帝宠妃田氏之父田畹相中陈圆圆与卞赛(玉京)等人后,他只在卞赛的寓所吹了几首曲子便悄然离去。由此可见,他很能节制欲望,控制情绪,克己修身。正是吴梅村有严格的性德操守,有高超创作才华,才有可能写出《红楼梦》这样的绝世佳作。学者张黎明先生撰写的“红楼梦》的作者究竟会是谁呢?”也对此公案做出了独到精辟的分析,他也认为吴梅村是《红楼梦》原作者的可能性最大。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参考阅读。

        另外,冒辟疆娶了秦淮八艳之一的董小宛。吴梅村常到钱谦益家做客,又与冒辟疆有书信往来,吴梅村应该了解董小宛,很可能看过冒辟疆为董小宛写的纪念文字。吴梅村又写过秦淮八艳之一的陈圆圆。因此,吴梅村应该非常了解秦淮八艳的传闻故事,他很可能将秦淮女子们的人生经历和爱情故事,作为素材写进了《石头记》。

        综合比较,分析判断,推理论证,在上述可能的《红楼梦》原作者的候选人当中,唯有吴梅村完全符合五个标准。  因此,可以推论出吴梅村应该是《红楼梦》的原作者。

 

 

​引注:

1、 《红楼梦  程伟元序》

2、宋朝苏轼《答张文潜书》

3、《吴恩裕文集(第4卷):曹雪芹佚著浅探》

4、《吴恩裕文集(第5卷):曹雪芹丛考》

5、百度词条:秦淮八艳

6、苏州地方志

7、张黎明:《红楼梦》的作者究竟会是谁呢?https://www.163.com/dy/article/EVQIURH40521GV5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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