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会经费来源和使用探析》
——与张裕商榷笔会财务弊端话题
张裕先生在笔会社区里的一篇帖子里抨击一位会友是这样说的:“这位不懂什么是“笔会经费”吧?笔会不是自生产或贸易公司,自身不赚一分钱,所有经费都只是来自各类金主的赞助,因此金主给钱使用的名义只要是笔会而不是个人项目,那就是“笔会经费”的公款了,而不再属于私款,尤其更不属于筹款人的个人“专款”,因此就必须根据笔会财务条例处理使用,而非由筹歀人任意处理。否则那250美元其实也只是更早来自私人的赞助,例如笔会使用我的个人捐款已经长达十年了,与那去年进入笔会账户的4000美元的使用权没有丝毫不同性质,为何前者就算成“笔会经费”而后者就不算了呢?如果不算,为何要进笔会账户呢?怎么不进马建或其他私人账户呢?
说到底,一切“笔会经费”,除了会员会费,全部都是这种性质,即使是笔会历来使用的基金会或其他团体金主的的赞助,也都如此,无一不是笔会的个别人筹来的,否则根据这位的逻辑,岂非都只能由筹款人任意支配,这位对筹款丝毫没有贡献者有何资格追问旧账呢?当然,筹款和使用时不是会员者,只要没有利益关系,确实没有资格追问,但是给本届伦敦会议的捐款,既然捐款人和筹款人都已经一再说明是捐给笔会活动的专款,不但证实了马建在会前的筹款计划已经兑现,而且也等于各方认可那应该全部作为“笔会经费”,因此才将其中的一部分汇进笔会账户,当然也就必须都按照本会财务条例管理、使用和支出,所有会员甚至其他有利益关系的非会员也都有权利追问。否则,那些使用赞助笔会活动名义的捐款又不受笔会规则,又怎么避免属于或用于其他非笔会的方面甚至非法方面呢?至少就成了公私不分乃至假公济私的行为,无法使笔会的名义避免与欺诈或洗钱一类非法行为联系在一起了吧?因此,不但那曾进入过笔会账目中的4000美元必须完全作为笔会经费公款处理,而且其他没有进入的一万英镑其他部分,只要仍然使用了给笔会捐款的名义就更应该遵照本会财务条例,满足笔会公款的管理和使用条件,否则就避免不了多出“侵占/挪用公款”的嫌疑,也正如廖天琪的公开信中所强调的这个常识。“
我反驳张裕先生的帖子也很苛刻.我是这样写的:"当然就是张裕先生懂什么是笔会的经费了!笔会的经费就是左手从美国民主基金会领赞助款,再用右手分发给自己看中的随心所欲的任何人,利益均沾!你好我好大家好! 笔会当然不是自生产或贸易公司,自身不赚一分钱,笔会就是一个收费公厕!年收入蹲坑费才20万美金。两个公厕的收费管理员就要拿去四分之一,据说这还是拿少了!世界上其他的公益组织比笔会还多?可是最近国内韩红的慈善基金会,日进斗金,年收入上亿。其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年工资不过六十万,,
,比例不到千分之一,就被国内的网友们口诛笔伐!韩红的人设崩塌!几乎人人喊打。几乎就成了落水狗了 而张裕先生却在这里高谈笔会的廉洁 我不仅i昂问问: 笔会的廉洁展露在哪里呢?"
我反驳张裕先生的帖子为什么如此苛刻..我就是觉得张裕先生太不要脸了!张裕先生说:"例如笔会使用我的个人捐款已经长达十年了,这不是事实!我曾经多次拷问张裕,你所谓的捐赠是你的祖产吗?你不就是把笔会获得的赞助款从左手倒到右手,然后再以回捐的名义进了笔会的账户,所以你就成了金主了?玩着这一套伎俩.还好意思说:"例如笔会使用我的个人捐款已经长达十年了,"请问:有一分钱是从你自己的腰包里捐出来的吗?你利用职权给自己标定高补贴,然后再把这种未领取的所谓高补贴回捐给笔会,你玩的不就是这一套游戏吗?国内韩红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领取千分之一的高额补贴已经被千夫所指.而你们这种所谓的义工,却把笔会几乎四分之一的赞助款用种种名目据为己有?这就是坐地分脏!还好意思说什么"例如笔会使用我的个人捐款已经长达十年了,张裕先生你还要碧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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