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杂文要不温不火
连晨
半个多世纪以前,有个喜欢写杂文的小个子男人将杂文比喻为“匕首”和“投枪”,他这一比喻不当紧,后世写杂文的,全把杂文当“匕首”“投枪”使了,结果是匕光枪影在我们头上飞来闪去,独领文坛风骚数十年。
我说的那个小个子男人一生用了几百个笔名,最著名的一个笔名是“鲁迅”。鲁迅当年做那样比喻当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他生活在“万恶的旧社会”,他所面对的,是“吃人”者,是“嗜血鬼”,是与人民大众不共戴天的“国民党反动派”。
可是斗转星移,中国社会早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三座大山”被推翻了,“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吃人”的事成了泛黄书页中的历史,人民做了国家的“主人”。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用“匕首”“投枪”来喻杂文,似有不妥。
很显然的,“匕首”“投枪”是用来对付敌人的。今天的“敌人”是谁?他们藏在哪里?没有人能说清楚。况且,物质的金刚肉身的“敌人”杂文也根本对付不了。那得靠法律,靠“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
杂文今天面对的,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是上级领导的“错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当然使不得“匕首”和“投枪”;对待上级领导的错误,就更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说话的分寸和语气。
领导是干什么的?我们从小就被告知,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全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勤务员”。既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一定很辛苦;既是“勤务员”,收入就不会太高。就冲这两点,我们在面对领导干部所犯的错误时,也该斟酌斟酌说话的语气和方式;我们在批评领导干部所犯的错误时,也该考虑考虑言辞的轻重及缓急……
我们写杂文的一定要记住:领导也是人,领导也会犯错误,况且领导比常人更爱面子。而且因为他们是领导,往往代表组织,代表政府,代表国家,所以他们的面子远比普通群众重要千百倍。
所以我在这里要对写杂文的同仁说:
第一,我们从今天开始,要走出鲁迅当年挖的“陷阱”。在人民当家作主了半个多世纪的中国,在改革开放了20多年后的“新时期”里,杂文已不再适合扮演“匕首”“投枪”的角色。杂文要与时俱进,杂文要转变功能,杂文要以歌颂为主,批评为辅——而且一定要是那种满怀关爱的批评。
第二,杂文今天没有敌人,只有朋友。面对朋友身上的缺点,错误,我们要满怀热情地、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来写,来批评。我们要让被批评的人感到,我们所写的每一个字,都是对他们的爱护,我们所写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为了治病救人;我们手里拿的已不是“匕首”和“投枪”,而是——清热解毒十全大补的中药。
基于上述的理由,我现在倡议:中国大陆(港澳台自然除外)所有的杂文写作者,今后写杂文一定要遵守不温不火的原则。不温是因为杂文毕竟是批评性文体,你总得有点刺,无刺,称杂文就牵强了;不火是因为我们批评的对象多数是领导,而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批评领导是不能上火的,你上火了,你也基本上就不具备写杂文的资格了。
最后,我再强调一遍:写杂文一定要不温不火。这是由我们新时期特殊的国情决定的。
切记!
首发2005年凯迪网络“猫眼看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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