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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与电网
7 0 2025-02-19
                 

法网与电网

连晨

 

经常听到“法盲”这个词。无庸讳言,我们社会有众多犯罪与法盲有关。法盲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不懂法不知法的人,这些人在自己的行为违法时,在自己的所作所为触犯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时,自己还浑然不知。人们通常把这样的人习惯性地称为法盲。

 

但是认真追究起来,情况会变得很复杂很尴尬:我们国家的成文法一年比一年多,几乎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13亿人,文盲和孩子不计,读过书受过教育的人里面,究竟有多少人把这些“法典”一一捧到手上,一页一页认真地看,耐心细致的琢磨,并把那里面多得可怕的条文一一记在脑海里或烂熟于心呢?这使我想起这样一句话:“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只是无知的领域不同罢了”。在浩如烟海的法律文本法律条文面前,有几个人不是“法盲”?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法律的维护和尊严不能仅仅靠公民知法,懂法,靠人的所谓“自觉”来保证。法律是什么?说通俗点就是各种各样的规矩,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人在各种场合各种人际关系中不可逾越,且要求全社会的人共同遵守的规矩。而“全社会的人”显然是一个参差不齐水平不一的混合体,个体之间在认识上行为方式上尤其是教育背景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通过这种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让所有的人知法懂法极不现实。但法律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的强制性和不容违抗性。它的这些性质并不是“自然而然”就发生效力和起作用的,而是要靠各级执法机关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操作来体现、维护和实现。再好的法律,离开了这一重要环节,都会变成一堆废纸。所谓“法网恢恢”,指的就是这一屏障的严密和完备。

 

 

由法网我联想到电网。众所周知,在许多重要的处所,如重要物资的仓库,军事要地等地方,都布有这种东西。电网的最大特点是无情,六亲不认,哪怕是生产它制造它安装它维护它守卫它的人,或它的领导,顶头上司,天王老子,包括每天供它“吃”的发电厂的党委书记,一盖不认,谁碰就把谁打翻在地。

 

 

这样一比,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现实中的法律是长“眼”的,是认人的,是能够辩识身分地位权势等等复杂因素,并知道该怎样分门别类、区别加以对待的。说的好听一点就是,我们的法律特别有人情味。

 

 

   大家知道,在我们周围,如果某个当官的犯了法,只要不是明火执仗,只要他的恶行没有过于败露,没有弄得民怨沸腾,连上面最后想捂也捂不住了,这个官就极有可能继续当下去,甚至还有可能升迁,当更大的官。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旗帜下,我们的“天网”就这样对一部分人网开一面,使许许多多的坏人畅行于天下,让许许多多的恶行肆虐于人间。

 

 

由于法律的这种“见人行事”,“看客下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使我们社会法律的尊严极大的受到贬损和伤害。它甚至在沦为某些权势者手中的玩偶和童养媳,也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蔑视它亵渎它。这样一种直不起腰的任人摆布的法律真是当代中国人的耻辱,也是全体中国人面临的一场最大的灾难。

 

 

一个民族,没有法律就等于没有自尊、自爱;一个社会,没有法律就等于在鼓励胡作非为。法律的天平一但倾斜,一个国家便不再有公正可言。可爱的中国,什么时候你在面对自己的所有公民时,能够少一点偏心,让哪怕最低贱最贫穷的一个人,也能感到你的关爱,也能有一份做人的尊严,也能在心里滋生出哪怕一点点做为一个中国人的自豪感;我亲爱的祖国,什么时候你才能让自己的法律具有一些阳刚之气,把自己的法网弄得和电网一样,让无论是谁,只要敢碰一碰它,就四脚朝天?

 

 

 首发 2000年第7期《上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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